2019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8
第四部分 附件 31
附件1 31
第五部分 附表 3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9
二、收入决算表 39
三、支出决算表 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马边县住保中心于1988年成立,前身为马边彝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共有职工13名,中心主任1名,实有人数14人,县编委核实事业编制7名。内设机构有中心办公室、档案室、房产查询、住房保障、市场管理、棚改办、综合管理、征收管理、产权监理。
(一)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商品住宅发展规划: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房屋的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完成房地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住房保障
1.以城市建设推手,稳步开展旧城改造。由于政府债务清理锁定后造成资金短缺,东光二组城中村以及西街(含中坝)棚改项目中止。拟分步实施,优先启动老西街城市棚户区改造。在中止西街(含中坝)棚改项目中,在县领导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我中心牵头积极应对,做好风险预测、预警和矛盾隐患的防范化解。并组织专班,落实专人做好信访、来访接待、政策解释和安全隐患排查等善后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补偿兑现
531户,兑现资金325万余元;房屋修缮24户,修缮资金11.12万元。该项工作基本平稳,没有出现集体信访或其他社会隐患。
目前已重新启动老西街棚改项目,已重新组建工作组,草拟工作推进方案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下步将召集工作组成员召开动员会,进一步明确责任,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细化工作内容。
同时积极与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衔接做好东光二组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现已完成该项目发行债券的“两评一案”编制,并已申报入省住建厅项目库。
2.以安全管理为准绳,加强各小区物业安全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不定期对代管的财政直管公房、廉租房、公租房进行了日常安全巡查和维护。开展安全检查11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工作零事故率。并对保障小区市政设施及时进行维护。
3.以保障民生为核心,认真履行住房保障职能职责,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实现应保尽保,拟于今年11月全面完成城镇居民47户困难户租赁补贴发放,预计发放资金约8万元。同时核查清理非法转租转借或不再符合租住保障性住房条件家庭,共清理25户。下步将开展专项行动予以清理腾退。
4.以提升服务为宗旨,加大公租房、廉租房房租收缴力度。落实专人在社区工作人员配合下,到保障小区摆摊设点。为了给租住人员尽可能提供方便,也为不影响部分务工人员的劳作时间,工作人员不分昼夜和节假日上门服务,催收房租,截止目前共缴存租金110余万元,同比2018年57.58万元,增长了91%。同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建立两张清单优化两类配置健全两个机制 ”;完成我县公租房房源信息录入940条;完成收集、整理录入全县保障性住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编报工作;在开展“全省公租房房源专项交叉调研”工作中,马边涉及2008年--2019年共12个项目,我中心积极协助提交资料,圆满完成了交叉调研工作。
二、房屋交易与产权产籍管理
1.完成房屋初始登记443件;登记面积3.88万平方米。
2.完成二手房交易和网签备案187宗,交易和备案面积2.07万平方米,交易金额3989万元。
三、房地产市场管理
1.及时完成了南河名城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审批办理,预售总面积55372.23平方米;
2.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国土、工商行政、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理商品房交易面积9.19万平方米,交易金额3.57亿元,其中商品住宅交易693套,交易面积8.12万平方米,交易金额3.57亿元。
3.配合金融部门加强房地产抵押登记备案工作,降低信贷风险,2019年共办理房产预抵押备案483套,抵押面积5.7万平方米,抵押金额1.385亿元,对拉动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4.会同财政、金融部门加强和完善对商品房维修资金的监管,今年监督房地产企业缴存商品房维修资金68.09万元,共计缴存维修基金861.85万元;监督使用商品房维修资金30.9万元。
四、档案管理
1.对已登记发证的房产资料进行了立卷,归档和扫描共625件,同时对住房保障档案进行了分类整理归档。
2.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税务部门和金融部门对房屋所有权人、纳税人和购房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的查询,受理房屋登记情况查询2690件。
3.完成交易过户、换证等一些房产资料,及时核对房产资料进行合卷、扫描等一切有关信息,准确有效的录入不动产证号270余户,房产查封资料41户,解封1户。
五、信访工作
重视信访稳定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各类信访交办件,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住保工作是一项关注度较高的民生工作,直接牵涉到广大低收入人群切身利益。随着住房保障力度加大,群众咨询和信访问题也增多,中心工作人员均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目前共接待来信来访300多宗。二、机构设置
住保中心为事业单位,共7个事业编制,实有14人,含临聘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71.79万元、支出总计171.7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99万元,增长2.99%,支出总计增加4.99万元,增长2.99%。主要变动原因系正常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7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79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7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1万元,占44.60%;项目支出95.18万元,占55.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1.79万元、支出总计171.7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99万元,增长2.99%,支出总计增加4.99万元,增长2.99%。主要变动原因系正常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99万元,增长2.99%。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01万元,占5.24%;卫生健康支出(210)2.90万元,占1.69%;城乡社区支出(212)55.92万元,占32.55%;农林水支出(213)支出0.25万元,占0.15%;住房保障支出(221)支出103.71万元,占60.3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1.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8.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5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01):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支出决算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公共租赁住房(06):支出决算为28.46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9.59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221)城乡社区住宅(03)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99):支出决算为65.66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万元,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8万元,占8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1万元,占14.8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2.07%。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长0.31万元,增长100%。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预算法及高新区管委会的要求编制预决算、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有效,资金使用社会效益良好,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结果为“良”。根据本级财政要求,本部门今年对照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自行梳理,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伙食费”,“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租车费”,“住房保障工作经费”,“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经费”,“房地产管理工作经费”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伙食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81万元,执行数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19年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伙食工作。
(2)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租车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25万元,执行数为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租车费工作。
(3)住房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8.46万元,执行数为28.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2019年住房保障工作。
(4)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6万元,执行数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5)房地产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3.70万元,执行数为63.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房地产管理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伙食费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0.81 | 执行数: | 0.81 |
| 其中-财政拨款: | 0.81 | 其中-财政拨款: | 0.81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解决2019年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伙食问题 | 解决2019年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伙食问题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时间 | 2019年底 | 2019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伙食费 | 支出8100.00元 | 支出81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伙食问题 | 完成2019年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伙食问题 | 完成2019年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伙食问题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租车费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0.25 | 执行数: | 0.25 |
| 其中-财政拨款: | 0.25 | 其中-财政拨款: | 0.2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解决2019年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租车费 | 解决2019年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租车费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时间 | 2019年底 | 2019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租车费 | 支出2500.00元 | 支出25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2019年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租车费 | 解决2019年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租车费 | 解决2019年帮扶工作站人员驻村期间租车费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住房保障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8.46 | 执行数: | 28.46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46 | 其中-财政拨款: | 28.4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2019年住房保障工作 | 完成2019年住房保障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时间 | 2019年底 | 2019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支出 | 完成2019年住房保障工作支出284600.00元 | 完成2019年住房保障工作支出2846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2019年住房保障工作 | 完成2019年住房保障工作 | 完成2019年住房保障工作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96 | 执行数: | 1.9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6 | 其中-财政拨款: | 1.9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2019年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 完成2019年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时间 | 2019年底 | 2019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支出 | 支出19600.00元 | 支出196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 完成2019年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 完成2019年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房地产管理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3.70 | 执行数: | 63.70 |
| 其中-财政拨款: | 63.70 | 其中-财政拨款: | 63.7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2019年房地产管理工作 | 完成2019年房地产管理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指标1:完成时间 | 2019年底 | 2019年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指标1:经费支出 | 支出637000.00元 | 支出6370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2019年房地产管理工作 | 完成2019年房地产管理工作 | 完成2019年房地产管理工作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群众满意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政府法制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的(包括施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及服务中心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其他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我局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社区管理的其他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用于扶贫方面的其他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指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1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项):指反映单位其他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马边县住保中心于1988年成立,前身为马边彝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所。共有职工13名,中心主任1名,实有人数14人,县编委核实事业编制7名。内设机构有中心办公室、档案室、房产查询、住房保障、市场管理、棚改办、综合管理、征收管理、产权监理。
(二)机构职能。
拟订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商品住宅发展规划: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交易、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房屋的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完成房地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承办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住保中心为事业单位,共7个事业编制,实有14人,含临聘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马边县住保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7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0万元。
(四)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马边县住保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7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5.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做到预算编制合理准确。按照相关要求,住保中心制定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对重点项目目标进行了量化,并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实施项目、使用资金。
(五)执行管理情况。
住保中心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划拨资金,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事项和预算执行管理。同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确保项目按照规划有效快速推进,让资金使用高效、准确、到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综合管理情况。
马边县住保中心按照工作需要,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等法规及财经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管理使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接受县财政的监督管理。严密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按照年初预算制定的政府采购计划实施采购。严格实行资产管理,并将国有资产按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确保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定、全面性。按时做好国有资产的清查自查工作,确保资产管理安全稳定。不断完善马边县住保中心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确保住保中心不出现廉政风险和重大责任事故。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在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对照年初制定的绩效评价目标,严格实行绩效管理,并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检查。
(七)整体绩效。
一、住房保障
1.以城市建设推手,稳步开展旧城改造。由于政府债务清理锁定后造成资金短缺,东光二组城中村以及西街(含中坝)棚改项目中止。拟分步实施,优先启动老西街城市棚户区改造。在中止西街(含中坝)棚改项目中,在县领导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我中心牵头积极应对,做好风险预测、预警和矛盾隐患的防范化解。并组织专班,落实专人做好信访、来访接待、政策解释和安全隐患排查等善后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补偿兑现
531户,兑现资金325万余元;房屋修缮24户,修缮资金11.12万元。该项工作基本平稳,没有出现集体信访或其他社会隐患。
目前已重新启动老西街棚改项目,已重新组建工作组,草拟工作推进方案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下步将召集工作组成员召开动员会,进一步明确责任,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细化工作内容。
同时积极与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衔接做好东光二组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现已完成该项目发行债券的“两评一案”编制,并已申报入省住建厅项目库。
2.以安全管理为准绳,加强各小区物业安全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不定期对代管的财政直管公房、廉租房、公租房进行了日常安全巡查和维护。开展安全检查11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工作零事故率。并对保障小区市政设施及时进行维护。
3.以保障民生为核心,认真履行住房保障职能职责,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实现应保尽保,拟于今年11月全面完成城镇居民47户困难户租赁补贴发放,预计发放资金约8万元。同时核查清理非法转租转借或不再符合租住保障性住房条件家庭,共清理25户。下步将开展专项行动予以清理腾退。
4.以提升服务为宗旨,加大公租房、廉租房房租收缴力度。落实专人在社区工作人员配合下,到保障小区摆摊设点。为了给租住人员尽可能提供方便,也为不影响部分务工人员的劳作时间,工作人员不分昼夜和节假日上门服务,催收房租,截止目前共缴存租金110余万元,同比2018年57.58万元,增长了91%。同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建立两张清单优化两类配置健全两个机制 ”;完成我县公租房房源信息录入940条;完成收集、整理录入全县保障性住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编报工作;在开展“全省公租房房源专项交叉调研”工作中,马边涉及2008年--2019年共12个项目,我中心积极协助提交资料,圆满完成了交叉调研工作。
二、房屋交易与产权产籍管理
1.完成房屋初始登记443件;登记面积3.88万平方米。
2.完成二手房交易和网签备案187宗,交易和备案面积2.07万平方米,交易金额3989万元。
三、房地产市场管理
1.及时完成了南河名城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审批办理,预售总面积55372.23平方米;
2.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国土、工商行政、财政、税务、物价等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办理商品房交易面积9.19万平方米,交易金额3.57亿元,其中商品住宅交易693套,交易面积8.12万平方米,交易金额3.57亿元。
3.配合金融部门加强房地产抵押登记备案工作,降低信贷风险,2019年共办理房产预抵押备案483套,抵押面积5.7万平方米,抵押金额1.385亿元,对拉动内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4.会同财政、金融部门加强和完善对商品房维修资金的监管,今年监督房地产企业缴存商品房维修资金68.09万元,共计缴存维修基金861.85万元;监督使用商品房维修资金30.9万元。
四、档案管理
1.对已登记发证的房产资料进行了立卷,归档和扫描共625件,同时对住房保障档案进行了分类整理归档。
2.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税务部门和金融部门对房屋所有权人、纳税人和购房人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的查询,受理房屋登记情况查询2690件。
3.完成交易过户、换证等一些房产资料,及时核对房产资料进行合卷、扫描等一切有关信息,准确有效的录入不动产证号270余户,房产查封资料41户,解封1户。
五、信访工作
重视信访稳定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各类信访交办件,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住保工作是一项关注度较高的民生工作,直接牵涉到广大低收入人群切身利益。随着住房保障力度加大,群众咨询和信访问题也增多,中心工作人员均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目前共接待来信来访300多宗。
对以上工作自评,最终得分95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该部门支出科学、合理、规范,确保了部门职能的有效履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通过自评得分97分。
(八)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性仍需加强,部门预算公开不够全面。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专项资金也都迫切要求加大投入。
2.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未得到全面运用。部分股室因涉及中央、省、市配套资金下拨滞后等客观因素,资金执行仍存在在年终“扎堆”的情况。
(九)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