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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是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的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配置全县卫生健康资源。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全县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全县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县计划内出生2072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5.84%,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21;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为5.9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0.34‰,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1.08/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为100%,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98.47%;各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465.39/10万,较去年同期上升35.91%。
县级医疗机构门诊诊疗量增幅为22.47%,住院诊疗量增幅为10.11%,床位使用率达到97%。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诊疗量增幅为4.9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为58.75%,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为80%,常住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为100%。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65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规范管理率均达到了82%以上。
为全县城乡常住居民18.75万人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13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我县婚检率为70.4%、孕检率为104.24%,完成980余人35.67万毫升爱心血液采集。艾滋病筛检91913人次,确证阳性78例,较去年同期(21例)上升185.71%,检测比51.85%。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自治县人民政府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正式签订建设嵌合型医联体框架合作协议,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工作在中国首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高峰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指导县人民医院开展国内首例5G+AI远程消化内镜诊断。县人民医院荣获2019年乐山市脱贫攻坚贡献奖。
(2)主要措施及亮点
1.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五大工程”。深化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医疗能力提升、卫生人才培植、生育整治行动等健康扶贫“五大工程”。在为贫困人口全额代缴医保、免费健康体检、落实医保报销和民政医疗救助基础上,用好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实现县域内慢病门诊、住院一站式结算,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慢性病门诊及合规转诊到上级医院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5%以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发放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1300余万元,救助26000余人次。创新医务人员主动送医上门服务机制,辖区内常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创新特殊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措施,出台《马边彝族自治县特殊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补充意见实施细则》,对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孤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产生活困难的马边户籍城乡居民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全覆盖医疗救助。
2.持续推进优生优育。根据《马边彝族自治县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意见》,强力推进生育秩序整治工作,通过落实“包村包户”和“一对一”联系制度,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发放奖励金47.29万元,政策外多孩生育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我县政策外多孩率继续下降,经验在全省深度贫困县推广。大力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免费“两癌”筛查、提升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免费增补叶酸和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惠及全县约3.2万名妇女儿童。同时,严肃查处违法生育,全年共查处违法生育66起,征收社会抚养费5.23万元。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市率先出台《马边彝族自治县实施卫计人才振兴工程九条措施》,对6年以上最低服务年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紧缺专业卫计人才,分别给予15-130万元安家补助。在全市率先实现“一村一卫”、“一村一医”全覆盖。选派68名专技人才赴浙江越城区挂职学习,遴选50余名年轻卫生人才与援助医生结对帮带,对2018年考取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30名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临床医学工作人员分别一次性给予5000至10000元奖励。
4.创新探索法人治理。在全市率先把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县人民医院在全市率先试点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革,制定“三不变”政策措施,即:单位公益一类性质不变,财政全额拨款经费渠道不变,“五险一金”福利保障不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5.借力帮扶填补空白。积极推进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嵌合型医联体建设工作,争取华西医院30名专家到马边开展挂职帮扶工作,重点指导、帮助县人民医院学科建设,填补了骨科、消化内科、急诊科等多个学科“空白”累计开展远程会诊、教学6200余次,共享信息400余次,累计派出20名业务骨干到华西医院“组团式”进修提升。
6.夯实基础提升能力。积极向上争取2020年中央资金6200万元建设县中医院住院大楼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永红乡卫生院、高卓营中心卫生院、镇江庙乡卫生院、大竹堡乡卫生院、老河坝乡卫生院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标补短全面完成。二、机构设置
卫生健康系统下属二级单位3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8个。
纳入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会计核算中心
2.马边彝族自治县计生协会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724.4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919.79万元,下降1.2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决算数据是包含卫生健康局机关挂及下属20个二级预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2019年决算数据则是只含有卫生健康局本级决算数据。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51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46.19万元,占9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03万元,占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1万元,占0.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6,70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48万元,占11%;项目支出5964.33万元,占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24.4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47.66万元,下降4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决算数据是包含卫生健康局机关挂及下属20个二级预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据,2019年决算数据则是只含有卫生健康局本级决算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35.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708.97万元,下降4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对的就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35.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28万元,占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53万元,占2.3%;卫生健康(类)支出4232.74万元,占67.8%;城乡社区(类)支出168.02万元,占2.7%;农林水(类)支出1236.48万元,占19.8%;住房保障(类)支出54.46万元,占0.9%;其他支出(类)259.3万元,占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703.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9.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2.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7.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118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4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0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2.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7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03.38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80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9.5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6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8.0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1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2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5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5.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07.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6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8万元,占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3万元,占15%。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万元,完成预算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7.33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辆车的开销及压降相关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万元。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督查、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3万元,完成预算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2.64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压缩经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79人次,共计支出1.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对马边县基层中医药服务情况督导晚餐费1210元;卫健局接待沐川县扶贫开发局一行来我县开展脱贫攻坚业务培训晚餐1400元;市卫健委开展医院感染管理、护理质量控制督查200元;2019年国家基公项目上半年区县交叉督导晚餐1178元;卫健局调研工作接待费【2019.5.22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纪检监察委组长、党组成员张峰来马边调研】1431元;卫健局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级现场技术指导用餐费1090元;接待峨眉山市卫健局巡回医疗活动1000元;接待越城区卫健局领导到马边衔接扶贫医疗对口工作500元;开展医疗机构疾病防控工作接待500元;国家卫健委到马边调研接待费2笔4478元;卫健局接待费(省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1670元;卫生健康局中医馆建设接待费1000元;卫生健康局接待晚餐费(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督查工作)730元;卫生健康局工作督导晚餐接待93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64.0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78万元,比2018年减少15.81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财政2019年压减预算,局机关压减运行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采购污水处理系统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县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以前年度挂在机关单位的乡镇卫生院救护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县卫生健康局所属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预决算编制报送及时、项目支出提前细化,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按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不存在超预算情况,支出基本合理。评价结论:良好。存在的问题;部分项目执行进度和项目预算资金的下达不完全吻合,导致财政应返还额度较大。建议:1.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将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和项目支出进度实行动态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好“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的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卫生扶贫救助基金”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50万元,执行数为850万元,完成预算的850万。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任务完成,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基金负担较重。2019年健康扶贫实施方案要求深度贫困县个人支付部分要控制在5%以内,且支出不超过当年脱贫线。有些疾病如癌症晚期,已没有治疗价值,而家属仍要求治疗,导致医疗费用支出大,基金兜底负担增大。而基金的筹措渠道主要靠县级财政,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政资金紧张,补充基金困难,需建立长效资金保障机制。下一步改进措施:医疗保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不仅仅是脱贫攻坚期内的重要工作,也是脱贫后乃至小康后重要工作,必须建立医疗保障的长效机制,才能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一是加大医保覆盖力度,政府加大征收力度,做到全民参保。二是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尤其是大病报销力度,做到大病多保障、小病少保障或不保障。三是加大医保覆盖项目,将诊疗性项目及必须使用的治疗药械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减少自费药械费用。四是整合医保、医疗救助、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统筹统报,简化报销流程,降低报销成本,建立看病就医保障的长效机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
| 预算单位 | 县卫生健康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50万 | 执行数: | 85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850万 | 其中-财政拨款: | 850万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文件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支付金额控制在总费用5%以内,对重特大疾病住院患者,个人支付费用控制在当年脱贫线内。 | 符合申请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条件的贫困患者,确保其个人支付费用控制在5%以内,重特大疾病患者住院治疗个人支付费用控制在当年脱贫县内(基金规模为500万元,当基金余额低于50万元时,县级应启动限时补充机制及时补充)。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数量完成指标 | | 指标1: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3021人 | 对43021贫困人口中患疾病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救助 | 对43021贫困人口中患疾病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救助 |
| 质量完成指标 | | 指标1:就医费用 | 符合申请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条件贫困患者个人支付费用控制在5%以内 | 符合申请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条件贫困患者个人支付费用控制在5%以内 |
| 实效完成指标 | | 指标1:资金进度 | 按实申请报销 | 按实申请报销 |
| 效益完成指标 | | 指标1:减轻贫困患者就医负担 | 有所减轻 | 有所减轻 |
| 满意完成指标 | | 指标1: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满意度 | 95% | 9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指综合医院,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指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指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专项支出。
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指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社会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范本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