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下设办公室、社会综合事务股、社会救助和福利股(养老服务和儿童保障股),下属事业单位包括敬老院服务中心、麻风病防治站、社会救助福利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地方性文件和地方性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跨县(市、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协调工作。
(2)拟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协助管理福彩发行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彩公益金并监督全县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拟定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和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4)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特困人员、孤老(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村(居)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修订村规民约;开展依法治村;配合做好乡村振兴工作。
(6)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承办县、乡镇边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收集,审定和保管。
(7)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负责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负责社会团体的行政复议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0)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政策和标准;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12)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4)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三)人员概况。
年末实有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2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年收入合计864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63.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1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322.4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864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14万元,项目支出7602.82万元,财政结转和结余613.36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原则,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完成预算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做到预算编制合理准确。同时,制定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对重点项目目标进行了量化,并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实施项目、使用资金。
(二)执行管理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事项和预算执行管理;根据预算批复及财经等规定,规范使用资金及时划拨资金,同时,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确保项目按照规划有效快速推进,让资金使用高效、准确、到位。
(三)综合管理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等法规及财经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管理使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接受县财政的监督管理。严密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按照年初预算制定的政府采购计划实施采购。严格实行资产管理,并将国有资产按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确保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定、全面性。按时做好国有资产的清查自查工作,确保资产管理安全稳定。建立健全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确保民政局不出现廉政风险和重大责任事故。及时在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
(四)整体绩效。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宗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扎实实为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构建秀美马边中的重要作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批复与预算编制差异大,民政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职能职责编制所需资金与经费,但财政预算批复未能完全,导致部分项目无资金或经费。
2.预算编制余使用存在差异,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项目的不确定性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导致预算不全面。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
3.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未得到全面运用。部分股室因涉及中央、省、市、县配套资金下拨滞后等客观因素,资金执行仍存在在年终“扎堆”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
1.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及时与县财政沟通协调,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