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组成。
马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下属独立编制机构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在马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与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16、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9年12月底,马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编制数为25人,实有人数2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我局财政总收入总额为1766.7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66.7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金额为130.95万元。
(四)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财政资金总支出136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1万元;项目支出1068.06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534.5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我局根据财政对预决算编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政策标准,以应急救援、安全生产为中心,合理、准确对预算编制的原则,加强了对公务接待、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管理,结合本局实际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和报送工作,并对我县重点企业专家会诊费用、监控中心运行费用等项目均设置了绩效目标。
(五)执行管理情况。
2019年应急管理局围绕县财政预算资金的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严格管理,合理安排,确保了财政预算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具体工作中,一方面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约束,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在执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预算资金的用款及资金的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节能降耗。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提倡节约用电意识,对办公室区域的空调、电灯做到随走随关,节约用电,减少能耗。二是加强了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节约用水的思想教育,坚持做到随手关闭水笼头,杜绝长流水现象。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19年度我局“三公”经费财
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99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6万元,占68.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9万元,占31.72%。
2019年年末应急管理局应返还额度资金534.51万元,均为我局项目资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入我局,对划入职能相关工作还未完全熟练,导致部分项目开展进度缓慢,加上部分上级资金来的较迟,导致我局2019年应返还额度金额较大。
(六)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管理
按照我县财政局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填报了地方政府债务系统。
2.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要求被罚款人将所罚金额缴入我县财政局设立的专户中。
3.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所有物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物资一律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经过财政预算评审、招投标、签订合同等流程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4.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单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使用、处置情况。做到及时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确保资产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5.绩效评价
按照县财政局绩效办对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局对2019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分。
6.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报告。
(七)整体绩效。
1.部门职责履行结果
我局依法履行本部门法定职责,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开展矿山、危化领域专家会诊,组织12名危化专家对全县3家黄磷生产企业、8家加油站、1家氧气充装站开展专家会诊服务3次,对13家矿山企业开展了专家会诊检查,共排查隐患356条,提出整改建议253条。开展专家会诊工作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奠定了良好基础。
2.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在对本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评价的同时对重点企业专家会诊服务费等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对重点项目资金申报、批复、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项目完成进度、质量、项目效益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评价,并对重点项目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测评,服务对象对我县重点企业专家会诊服务费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满意度是非常高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均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分工明确,支出科学、合理、规范,确保了部门职能的有效履行,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自评得分91分。
(八)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预算支出进度滞后,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仍有结余。
(九)改进建议。
1、持续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
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合理、细化编制,严格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局各内设科室编制意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2、持续加强预算执行“规范化”
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把预算追加关,从严控制年中追加预算规模;坚持目标导向,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确保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压减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有效提高预算执行率和结转结余控制率。
马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