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中央、省委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负责全县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牵头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工作,统筹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表扬)奖励;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工作相关的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配合做好抽查核实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便民服务等工作;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持续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脱贫摘帽后班子队伍调整配备,着眼于为2021年县乡换届提前储备人选,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二是围绕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体系,抓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绩效评估,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是抓好《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贯彻落实,深入实施“人才振兴”工程,精准做好人才“引培储”工作,着力打造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人才队伍。四是强化党建工作过程指导和问题解决,进一步深化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层层派驻乡村党建工作指导员,推动乡村党组织将“党建+”贯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中心大局的各方面、全过程。五是突出抓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深化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彝乡归雁”工程,全面落实农村党员分片联系服务群众,切实把党建工作落实到基层,把工作成效体现在基层。六是坚持压实帮扶责任,围绕四级联动机制,细化完善工作任务,压实各级工作责任;脱贫摘帽后,做到工作队不拆、帮扶干部不撤、帮扶责任不减,关注“临界贫困户”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保持帮扶工作力度,持续打造“带不走的工作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组织部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20名,其中:行政11名,工勤1名,事业8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719.5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92万元,主要是由于新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等项目经费。

  其中:2020年收入预算719.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9.53万元,占100%;2020年支出预算71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53万元,占44.41%;项目支出400万元,占55.59%。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组织部、县党员教育中心、县党史地志和文献研究所、县委组织部老干部活动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9.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2.92万元。主要是新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等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52万元,占9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9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9.45万元,占1.31%;住房保障支出33.97万元,占4.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49.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党建工作、干部培训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25.2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9.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3.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9.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2.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组织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组织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组织部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党建调研指导工作和上级或同级部门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期间,车辆使用较多。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委组织部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72.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委组织部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县委组织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0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00万元,主要是组织部运转类经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助项目等。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20年,县委组织部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无新增资产。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县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0年1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字体:大 小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