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县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制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用水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利用和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编制实施全县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监测江河湖库水质、水量。

  (五)组织编制全县供排水规划;组织制定全县供水、排水行业服务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城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县供排水运营单位实施行业管理。

  (六)研究提出水务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指导编制全县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受委托监管县级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七)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初审、转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监测、综合防治和水利工程绿化工作。

  (九)负责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改造工程建设。

  (十一)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十二)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查处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水事纠纷。

  (十三)指导全县江河、湖泊、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有关水务等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务项目对外合作和交流。

  (十五)指导全县水务行业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及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承担全县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县级河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20年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1.完成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全饮水与水利工程)项目扫尾工作。

  2.强力推进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全饮水与水利工程)项目工作:一是继续强抓农村饮水安全对标补短工作;二是强力推进野猫溪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三是开展沙溪沟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有力地促进项目区的脱贫攻坚。

  3、有效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规划,启动横山溪、小谷溪建设

  4.力争2020年底年完成青龙水库的主体工程。

  5.完成芦稿溪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全部专题工作,年初完成立项工作,年底完成初步设计工作,筹备“四通一平”工作,为2021年动工打下基础。

  6.完成后池水库项目建议书,启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专题工作,为立项作准备。

  7.积极争取、筹措项目资金。我县明年水利扶贫项目需求计划约18000万元,估计可下达中省资金4000万元,尚差14000万元,地方财政压力大。

  (二)加大防汛工作力度

  1.完善机构,充实人员,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

  2.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并落实整改。

  3.完善各类预案,积极开展防汛演练。

  4.加强河道管理,确保行洪通畅。5.做好预测预报和防汛值班工作。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

  1.根据《关于我县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过渡期间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马行审函〔2019〕2号)的要求,及时办结过渡期间的取水许可审批。

  2.及时审核非水电取水用户的取水量,确保水资源税的征收。

  3.完成2019年水资源公报编制,非汛期主要河流的水质监测1次。

  4.做好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县级监控系统平台及野外站点的运行维护,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监管。

  5.针对长江流域取水口核查登记反映出来的取水许可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及对未按照办理取水许可审批的取水口,在省市的指导下制定计划、方案、措施,限期整改。

  6.针对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综合评估结果,在省市的指导下积极牵头单位,完成马边小水电站涉水事务的整改。

  (四)加大水政监察力度

  将继续加强河道执法巡查力度,每周开展巡查不低于2次,加强对重点流域、重点河段的监管力度,发现涉水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处理,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五)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

  1.完成13条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2.开展河长制标准化建设;完善六项制度;开展河长能力提升工作。

  (六)抓好“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提前谋划水利项目规划,分别从防洪治理、安全饮水、生态修复、重点中型水库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规划,并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早日让项目落地生根,为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水务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总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22名,其中:行政11名,工勤4名,事业7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22.32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减少)*万元,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单独成立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未单独反映,故无法与上年数比较。

  其中:2020年收入预算322.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2.32万元,占100%;2020年支出预算32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5万元,占84.84%;项目支出48.87万元,占15.16%。

  基本支出273.45万元,是用于保障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8.87万元,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2.3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万元。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单独成立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未单独反映,故无法与上年数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2万元,占8.72%;卫生健康支出9.86万元,占3.06%;住房保障支出31.14万元,占9.66%;农林水支出253.20万元,占78.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5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性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20年预算数为4.8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6.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2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9.8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1.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万元。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单独成立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未单独反映,故无法与上年数比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单独成立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未单独反映,故无法与上年数比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万元,下降*%。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单独成立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未单独反映,故无法与上年数比较。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主管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和各区县单位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万元,下降*%。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单独成立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未单独反映,故无法与上年数比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35.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万元,主要用于*等。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单独成立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未单独反映,故无法与上年数比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22.3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8.87万元,主要是马边县千人以上供水工程“三责任”落实标志标牌制作费、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工作经费、运转类项目经费项目等。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20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局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新增资产0万元,具体资产无,预算编制0万元,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单独成立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未单独反映,故无法与上年数比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性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反映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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