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强项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办理全县的公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协助负责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监管教育工作;管理全县道路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指导县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情报信息收集汇总研判,积极预防配合相关单位,依法及时果断处置各类群体(突发)性事件;强化网络舆情管控;打击刑事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严打保护伞。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涉毒犯罪、经济犯罪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八类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达到85%以上,现行命案破案率95%以上。加大对侵财犯罪案件打击力度,“两抢”案件破案率达到85%以上,“两盗”案件破案率达到50%以上;强化社会治安治理。维护全县治安大局平稳。严格公共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规范旅店、网吧、废旧收购业的管理;全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恶习现象,净化社会环境。全面深化“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常住人口采集录入率达100%,动态维护率达95%以上;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和城乡统筹,全面服务决战脱贫攻坚工作;安全监督工作。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和规范散装汽油和管理,杜绝涉爆等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路检路查,强化隐患督促整改,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压事故,报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简称)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单位简称)总编制146名,其中:行政编制141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32名,其中:行政130名,工勤2名,事业0名。离休2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345.19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9.06万元,主要是由于在公安机构改革中马边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合并入县公安局(人员经费和会议费等)预算增加。
其中:2020年收入预算2345.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45.19万元,占100%;2020年支出预算234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73万元,占79.81%;项目支出473.46万元,占20.19%。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公安局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45.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9.06万元。主要是由于在公安机构改革中马边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合并入县公安局(人员经费和会议费等)预算增加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阐述到类)。
公共安全支出1878.18万元,占8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78万元,占7.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68万元,占2.84%;住房保障支出213.55万元,占9.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878.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473.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6.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8.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6.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13.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1.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8.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公安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公安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公安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单位简称)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6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加20%。主要原因是由于在公安机构改革中马边彝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合并入县公安局预算增加。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调研指导工作和兄弟单位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30万元,增加13.33%。主要原因是县森林公安局并入县公安局,且本年预算公务用车购置。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1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19辆,其他车型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公安局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30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2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专用设备购置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73.4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73.46万元,主要是平安城市监控运行费、户籍和实有人口核查费项目等。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新增资产220万元,具体资产为执法执勤专用设备,预算编制220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公安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