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党校2020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

  1、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党员教育培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承担农村支部书记、党员村主任的培训工作;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情况进行考核考察。

  3、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开展科研教学活动。

  4、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6、承办县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校工作及思想宣传工作。

  2、和县委组织部共同完成2020年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优秀党政干部培训班1期、完成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完成村支书、村主任培训班1期、全县党员干部培训班1期、完成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培训任务以及教师的培训提升工作。

  3、抓好科研工作,申报省委或市委党校课题1个,争取立项;完成科研论文2篇,提交邓研会交流;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课题调研任务。

  4、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切实把党管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5、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做好联系村和帮扶户的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6、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党校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县委党校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8名,其中:行政0名,工勤1名,事业6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委党校2020年收支总预算138.90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44万元,主要是由于今年项目经费减少。

  其中:2020年收入预算138.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8.90万元,占100%;2020年支出预算13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90万元,占89.9%;项目支出14万元,占10.1%。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党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委党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9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44万元。主要经费压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干部教育支出108.58万元,占7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万元,占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1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13.41万元,占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干部教育(2050802):2020年预算数为108.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0年预算数为11.7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020年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2020年预算数为4.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2210201):2020年预算数为13.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委党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委党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委党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党校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2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委党校调研指导工作和区县党校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委党校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28.9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委党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党校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38.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4万元,主要是干部教育、师资培训、课题调研、办刊经费和工作补助经费5个项目。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20年,党校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新增资产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党校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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