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委办发〔2019〕14号)和《马边彝族自治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马编发〔2019〕1号),重新组建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简称县农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级标题错误,一个大点下不能出现两次排序,请调整)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3.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违法案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9.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20.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经信局有关职责分工。县经信局负责农产品加工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县农户或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产品的产地初加工工作。
(2)与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包括畜禽蜂产品、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街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做好农业产业发展。
(1)“6+X”项目建设。继续推进茶叶、竹笋、青梅、猕猴桃、优质畜禽、冷水鱼及其他特色种养业发展,提升我县农业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带动群众持续增收、稳定增收、长效增收。
(2)继续做大做强茶产业发展。推进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推进省级农业产业园区培育工程;指导科技部定向扶贫项目建设;推进“秀美马边”马边农副产展销中心——茶叶交易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欧标茶基地及出口茶标准化加工厂建设;加快与御茶村抹茶公司对接,推进抹茶产业项目落地、落实。
2.继续产业园区项目建设。
一是督促施工方加快雪口山河流域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项目建设工作,二是加快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劳动乡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工作,三是培育打造一个县级现代农业园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单位3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3个。
县农业农村局总编制155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41名。在职人员总数162名,其中:行政14名,工勤2名,事业146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219.6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72.1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预算支出安排减少及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其中:2020年收入预算2219.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19.67万元,占100%;2020年支出预算221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3.17万元,占93.40%;项目支出146.5万元,占6.60%。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农业农村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9.6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472.1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预算支出安排减少及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36万元,占10.20%;卫生健康支出78.49万元,占3.54%;住房保障支出239.84万元,占10.81%;农林水支出1674.98万元,占75.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9.2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8.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39.8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44.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83.9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46.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3.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6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园区建设、畜禽养殖等工作和其他区市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车数量减少,且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减少维修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203.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219.6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46.5万元,主要是农业运转类项目经费等。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新增资产0万元,具体资产无,预算编制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1.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