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省、市、自治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管理实施意见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重要粮食品种的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督促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3)负责根据国家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贯彻落实实施全县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意见,提出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粮食余缺调剂,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县级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及安全的各项管理。
(4)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转化等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管理,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好成品粮及酿造、饲料用粮;负责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粮食仓储、流通设施建设资金。
(5)负责贯彻国家军粮供应政策,制订具体落实办法,切实保障武警部队粮油供给;指导本地区的粮油销售,做好救灾救助和特需粮油供应工作;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6)根据国家和省、市《粮油仓储设施管理办法》,拟定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并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7)承担培育、发展和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协助行政职能部门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协助农业、物价、统计等部门对全县粮食市场供求形势进行监测和预警分析。
(8)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对粮食行业的监管工作;做好县级储备粮稻谷仓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粮“四无”达到100%;严格粮食收购入市资格的审核办证,粮食收购证换证率、年检率、办证率100%;抓好粮油食品卫生质量监管工作,全年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达到4次以上;做好全县粮食行业流通统计工作,建立粮食统计台帐,全年开展粮食流通统计人员培训1次以上;保质保量完成军粮供应工作,保障部队后勤供给;完成全县粮食、食用油供需平衡抽样调查一次,为县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应急物资的接收、储存、发放等工作;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积极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粮储中心预算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县粮储中心总编制8名,其中: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9名,其中:行政7名,工勤2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粮储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粮储中心2020年收支总预算142.0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67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变动人员增加。
其中:2020年收入预算142.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08万元,占100%;2020年支出预算14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8万元,占98.59%;项目支出2万元,占1.41%。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粮储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0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67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变动人员增加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7万元,占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万元,占3.3%;住房保障支出15.33万元,占10.8%;粮食和物资储备支出107.99万元,占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0年预算数为0.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2.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4.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15.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事务*行政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107.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粮储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粮储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粮储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县粮储中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粮储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物资储备职能,预计接待次数增加,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市上调研指导工作和各区县来我中心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计划购买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就会有所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粮储中心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25.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县粮储中心)马边彝族自治县粮食局无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县粮储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万元,主要是物资储备库工作经费项目等。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20年,县粮储中心当年无新增资产,较上年预算持平。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