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2020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县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在马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与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十六)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八)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开展“专家会诊”服务,严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消除隐患,不留死角,以专家会诊为契机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从严、从实、从长加强监管,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矿山监控数据与视频的上传率,实现与市监控平台无缝对接。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配全、配齐专业设备,严格标准开展日常训练,持续提高队伍专业救援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应急管理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应急管理局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22名,其中:行政12名,工勤0名,事业10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应急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426.7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68万元,主要是由于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控制各项支出原因形成减少。
    其中:2020年收入预算426.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6.78万元,占100%;2020年支出预算42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8万元,占64.85%;项目支出150万元,占35.15%。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应急管理局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应急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6.7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8.68万元。主要是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控制各项支出原因形成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91万元,占8.65%;住房保障支出32.32万元,占7.5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57.55万元,占83.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0年预算数为25.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项):2020年预算数为11.2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失业保险费支出。
    3.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0年预算数为32.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0年预算数为207.5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局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日常基本运转费用。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安全监管(06项):2020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局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及日常工作经费的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07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02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应急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6.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应急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应急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
    应急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应急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8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2.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8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3.08万元,上升53.1%。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导致我局职能增多,上级调研、查灾核灾、检查次数增多,导致接待费用增多。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央、省、市应急局来我县调研指导工作和其他区县单位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应急管理局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44.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应急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应急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26.7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0万元,主要是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等。
    (四)资产配置情况。2020年,应急管理局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新增资产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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