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永红乡人民政府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增产增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履行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的政府职能。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积极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是继续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三是全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四是认真搞好计生、民政工作;五是全力推进促农增收工作;六是全力实施重点民生工程项目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红乡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永红乡总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24名,其中:行政14名,工勤0名,事业*10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红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永红乡2020年收支总预算426.53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9.09万元,主要是由于调资人员经费和脱贫攻坚机关运转经费预算增加等。
其中:2020年收入预算426.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6.53万元,占100%;2020年支出预算42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92万元,占92.12%;项目支出33.61万元,占7.88%。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永红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永红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6.5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9.03万元。主要调资人员经费和脱贫攻坚机关运转经费预算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68万元,占64.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7万元,占7.78%;卫生健康支出11.66万元,占2.73%;农林水支出71.72万元,占16.81%;住房保障支出36.3万元,占8.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62.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9.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1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1.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71.72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生活补助、日常运转经费等。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3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红乡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2.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4.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8.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永红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因为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永红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因为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永红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因为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永红乡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20年公务接待预算数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日常开展业务和实施乡村振兴项目需安排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车型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永红乡2020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58.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永红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2019年和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永红乡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3.6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3.61万元,主要是党建工作项目3万元、农民夜校工作项目0.4万元、农村党员活动经费0.21万元、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项目30万元。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20年,永红乡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新增资产0万元,具体资产为230.96万元,预算编制0万元,较上年持平。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