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拟订全县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具体工作。
(6)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7)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拟订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11)拟订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和建议,贯彻执行老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负责老龄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调查研究。承担老年活动的组织开展,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的老龄工作,管理并指导全县老年群众组织工作,组织开展老年活动,承办各项惠老政策的落实兑现。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18年在职人数33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2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年收入合计684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9.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9.5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822.0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本年支出合计684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6万元,项目支出5346.88万元,财政结转和结余1086.72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民政局根据工作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做到预算编制合理准确。按照相关要求,民政局制定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对重点项目目标进行了量化,并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管理实施项目、使用资金。
(四)执行管理情况。
民政局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划拨资金,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事项和预算执行管理。同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确保项目按照规划有效快速推进,让资金使用高效、准确、到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执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综合管理情况。
民政局按照工作需要,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等法规及财经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资金管理使用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接受县财政的监督管理。严密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按照年初预算制定的政府采购计划实施采购。严格实行资产管理,并将国有资产按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确保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定、全面性。按时做好国有资产的清查自查工作,确保资产管理安全稳定。不断完善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确保民政局不出现廉政风险和重大责任事故。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在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对照年初制定的绩效评价目标,严格实行绩效管理,并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检查。
(六)整体绩效。
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扎实实为城乡低保人员、受灾群众、贫困人口、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体,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等重点优抚群体排忧解难,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构建和谐马边中的重要作用。2018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一)完善机制,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无缝衔接。
一是多渠道、全方位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是完成农村低保按户施保工作。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开展农村低保按户施保、补差发放工作。
三是按照“救急、救难、公平、简便”的救助原则,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衔接。
(二)积极探索,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基本要求,致力于军民团结共建,认真落实优抚对象各项政策。一是按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二是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审核上报。三是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四是加大退伍军人就业安置力度,通过自谋职业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五是加强退伍军人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创业、就业能力。六是高度重视信访稳控,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七是搞好烈士纪念活动。在清明节、八一建军节和“9.30”公祭日,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开展了祭扫活动。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难题,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全县5916名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三是开展12349居家养老体系建设。
四是加大对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共同关心关爱老年人的浓厚氛围。
五是对全县百岁老人和40名困难高龄老人进行春节慰问,重阳节慰问,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
(四)强化措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加强领导。按照要求成立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依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抽调精干力量负责实施救灾具体工作,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班,股室负责人任值班长,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掌握和迅速处理紧急情况,确保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掌握并处置。二是加强灾情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和受灾乡镇联系,充分利用国家灾情上报系统和移动网络手机报灾终端上报灾情,并按程序及时续报和核报,确保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和救灾应急工作快速有序开展。三是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学习宣传。充分利用职工会、支部会,传达学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救灾工作基本知识,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和救助能力。积极参加“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开展防灾避灾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参加全县5月11日进行的防震救灾应急演练。四是根据灾情形势,及时调拨救灾物资。
(五)创新机制,基层政权建设扎实开展。
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居)务监督工作,在123个村(社区)建立规范化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职责,在乐山市起到了试点及榜样作用,受到了市上的好评。
(六)突出重点,社会事务各项工作健康运行。
一是加强监督指导,切实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制度。
二是认真执行《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是地名普查工作,截止2018年底地名普查成果已通过国家二普办审核和入库验收。
四是完成行政区划调研数据收集工作,积极配合乐山师院,完成市民政局对马边行政区划的调研。
五是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能助尽助”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救助等工作。
六是为扎实认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会同教育、公安、妇联等单位,密切配合,责任到人,与乐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签订马边留守儿童关爱项目,配合完成了留守儿童摸底、资料整理工作、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关爱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七)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准确性仍需加强,部门预算公开不够全面。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专项资金也都迫切要求加大投入。
2.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未得到全面运用。部分科室因涉及中央、省、市配套资金下拨滞后等客观因素,资金执行仍存在在年终“扎堆”的情况。
(八)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