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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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10月14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附件 19
附件1 19
附件2 21
第五部分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刑罚执行对象的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次。法治文化广场专栏更新13期。强化重点领域普法。充分利用“文化科技卫生法律三下乡”“3月综治宣传月”“3.15”“4.15”、“6.26”等宣传月、宣传日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21次,完成目标任务的262.5%,大力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突出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马边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累计发送各类普法资料19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800人次。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97次,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活动281次,开展送法下乡、入村进户活动,解答群众咨询1000人次;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89次;开展送法进企业54次。编辑《马边法治》手机彩信41期、164万余条。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深化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巩固市级法治县和市、县级法治乡镇14个,市、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27个。2018年成功创建法治示范乡镇2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2个。二是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培训机制,采取轮训、以会代训、深入基层分批培训、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12次,培训人数达720人次;组织基层司法助理员和调解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16次。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先后93次深入基层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基层调处纠纷109件。2018年,全县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38件,调解成功911件,防止民间自杀4件4人,防止群体上访5件114人,制止群体性械斗2件16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办法》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创建完成规范化司法所8个。三是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认真抓好“规范化建设提升年”相关工作。积极筹备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严格执行乐山市社区矫正执法负面清单。先后深入民建、荣丁、建设等司法所开展执法检查活动16次。截至2018年,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81人,累计解除矫正318人。2018年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2人,解除社区矫正66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61人。严格管控措施,组织专兼职司法助理员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239人。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将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按照考核结果分为“严管、宽管、普管”三类进行管理,维护我县社会稳定。组织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活动11次。及时登录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接收数据信息,核实服刑在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全年登陆201天以上。抓好排查回访,做好衔接工作。根据各监所寄送的刑满释放人员名单,积极配合各监所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表现调查,核实犯罪人员信息,提高衔接率。四是法律援助工作。及时手里、审查建档贫苦户的法律援助申请,降低受援门槛,做到应援尽援。2018年免费为建档贫苦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件32人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30余万元,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建档贫困户的利益。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继续深入基层免费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妇女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18年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6件392人次,免费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535件1535人次,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达1927人次,免收代理费98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305万余元。以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为平台,依托全县2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开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活动,安排法律工作者定期到窗口值班接待。利用全县司法助理员培训会的契机,对全县20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2次。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机制,开展法律援助质量检查活动,2018年开展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检查4次。五是法律服务工作。围绕扶贫开发、交通建设、旧城改造等提出法律建议60次,被采纳49条;指导法律服务机构为法人、公民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8家,办理各类公证263件,出证248件。
二、机构设置
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工作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法治宣传教育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公证律师管理股、法制股(群众和信访工作办公室),此外,法律援助中心挂靠县司法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674.30万元,支出总计为634.7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了98.50万元,支出增加了72.70万元,收入增长17.11%,支出增长12.9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10月新进10名工作人员,故18年收入与支出较上年均有所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74.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4.3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3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35万元,占85.76%;项目支出90.40万元,占14.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74.30万元、支出总计634.7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35万元,增长20.42%;支出增加72.70万元,增长12.94%。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10月新进10名工作人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88.56万元,增长16.2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4.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02.06万元,占79.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46万元,占9.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7万元,占2.45%;住房保障支出59.66万元,占9.4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34.75万元,完成预算88.9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11.66万元,完成预算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扶贫工作增加,车辆燃油费及人员下乡差旅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9.59万元,完成预算3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了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而部门预算则未包含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11.69万元,完成预算73.06%,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开支,节省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支出决算为9.70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开支,节省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为11.53万元,完成预算89%,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开支,节省资金。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75%,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开支,节省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9万元,完成预算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员外出培训次数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91万元,完成预算87.32%,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存在退休和调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完成预算93.86%,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存在退休和调动。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57万元,完成预算82.38%,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存在退休和调动。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9.66万元,完成预算96.33%,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存在退休和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4.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8.03万元、津贴补贴193.58万元、奖金10.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9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1万元、抚恤金15.84万元、住房公积金59.66万元、奖励金0.92万元。
公用经费6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3万元、水费0.74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69万元、差旅费4.83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其他交通费25.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7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93万元,完成预算7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县九项规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4万元,占95.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占4.9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4万元,完成预算94.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3.14万元,增长71.64%。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增加,车辆下乡燃油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4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法律七进”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完成预算19.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89万元,下降69.54%。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减少。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交叉检查、法律援助工作检查、普法宣传工作检查,同心法律服务团来马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等活动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司法行政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100分,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绩效自评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经费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司法行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9.56万元,执行数为90.4万元,完成预算的53.31%。通过项目实施,全面完成全县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厉行节俭,压缩各项支出;资金使用不能按时跟进相应进度,资金支出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调整工作安排,与财政对接及时进行资金拨付,尽量按照时间进度进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司法行政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69.56 | 执行数: | 90.4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9.56 | 其中-财政拨款: | 90.40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认真完成全县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 |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 100%完成目标任务 | 100%完成目标任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 使20个乡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 100%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31日 | 按时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开展 | 按实际费用支出 | 按实际费用支出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充分保障 | 23万人 | 23万人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23万人 | 23万人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满意度 | 90%以上 | 90%以上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自评结果为优秀。《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35万元,比2017年增加2.86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单位2017年10月新进10名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等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治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等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目):指行政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附件1
2018年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工作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法治宣传教育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公证律师管理股、法制股(群众和信访工作办公室),此外,法律援助中心挂靠县司法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刑罚执行对象的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
(三)人员概况
总编制37名,其中:政法编制33人,行政工勤编制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限制3人。在职实有人数35名,其中:行政人员34名,工勤人员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财政预算收入共计674.30万元,该收入全部来自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资金支出67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35万元,项目支出129.9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18年度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各项业务经费参照上两年支出和下年预计开展工作情况合理编制,详细编制了各项业务经费支出依据、金额、项目简介以及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开展评价,定期整理项目资金用款进度,对用款进度低的项目开展自评,确保项目的有序进行。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年度预算,2018年度部门预算实际支出数为预算数的113%,增加原因是2018年加强20个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增加了项目经费开支。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93万元,预算数10万元,完成预算7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54万元,预算数8万元,完成预算9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预算数2万元,完成预算19.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县九项规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我局严格按照预算划转经费,按期进行项目评估,对进度执行较慢的项目分析原因,后期整改,严格按照预算落实到位。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非税收入为公证收费,收费费用上缴财政专户,财政专户按照比例划拨我局。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具体实施与备案表一致。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入帐,对2017年度资产清查中损毁资产开展了资产处置、残值回收和资产信息系统上报资产处置报废申请工作并审核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制定了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
按规定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度预决算。包括政府性债务管理、非税收入执收、政策采购实施计划、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等。
(四)整体绩效
我局以创建法治马边为抓手,狠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精准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面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我单位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机关安排保质保量履行工作职责,对单位重点实施项目,严格把控进度,按进度开展项目评价工作,对实施进度滞后的项目,分析原因,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内容,我局自评优秀。
(二)存在问题
1、单位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信息化专业人才缺乏,工作尚缺乏创新性。
2、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上存在差距。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信息化人员的队伍建设,着重培养一批信息化人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同时加强对全局职工法律知识的的学习,特别是从事法律服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以便更好的发挥工作职能作用。
附件2
本单位未开展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评价。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