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2018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有一级预算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二级预算单位23个,均为其他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定全县卫生计生发展和改革计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市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全县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省、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县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

  8、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县要求,负责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计生外事工作。

  15、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医疗服务监管工作。

  16、负责国家和省、市级领导、重要外宾来马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民族地区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协调小组、县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县重大疾病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我局行政单位编制19人(其中公务员16人,工勤3人),其他事业编制314人。年末实有行政编制18人(公务员15人,工勤3人),事业编制29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年初本级预算安排总额687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11.4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065.8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28,114,108元、调整预算数30,885,204.73元,决算数为30,885,204.73元。

  其中:人员经费年初预算数25,926,43元、调整预算数28,489,958.49元,决算数为28,489,958.49元。日常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2,187,678元、调整预算数2,395,246.24元,决算数为2,395,246.24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40,658,092元,调整预算数60,378,544.28元,决算数为60,378,544.28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3.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56.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7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9.66万元;农林水支出308.41万元;其他支出340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部门决策情况。

  格按照县财政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了本单位的预算编制,项目库报送,并提前做好了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细化方案,绩效目标填报、及时分解下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2811.41万元(追加预算277.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48.99万元,公用经费239.52万元。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4165.81万元,追加预算1872.04万元。

  2018年结转:884.56万元。

  按时上报了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并按财政要求编制了决算报表说明和决算分析报告。

  (二)综合管理情况。

  我局狠抓预算管理,6月项目执行进度50%,9月项目执行进度70%,12月项目执行进度95%。对基本支出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控制支出。项目按照进度执行,部分项目资金下达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导致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规模较大。

  2018年我局“三公经费”总计支出16.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13.32万元,公务接待经费2.91万元。2018年我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单位层面管理,完成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特别就“三公经费”等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了经费支出流程,有效控制了经费支出,未超出年初“三公”经费预算。

  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应强化预算管理,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财政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绩效引导,在保证项目工作质量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前提下严格将经费控制在预算内;同时,严格落实内控机制,使工作经费在使用、管理上更加规范、有效。

  2018年非税收入14.83万元、均上缴到国库;

  对不相容岗位与职责进行了有效设计。在明确岗位职责基础上,单位要全面系统分析、梳理各经济活动不相容岗位落实情况,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从而形成相应的机制,并借助制度进行强化。

  严格落实关键岗位岗位人员轮岗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培训、轮岗、评价机制,对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资格能力进行审查,尤其是财务人员的资格能力,在健全岗位设置、规范岗位管理、加强岗位胜任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轮岗范围、轮岗条件、轮岗周期、交接流程、责任追溯等要求,建立干部交流和定期轮岗制度;对于不具备轮岗条件单位,可采用专项审计方式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轮岗后发现原工作岗位存在失职或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责。

  强化预算执行的管理。指定专责做准备,掌握预算编制要求,做好培训、统一部署,深入各部门了解实际需求,与基础信息台账核对,人员变动核对变动通知,工资转移证、项目建设进展等。指标分解下达要听取部门意见,要同项目预算相核对,要同工程合同进度相核对,实际出发,编好预算。

  规范收入管理。1、完善收入管理机制,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2、对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进行序时登记。

  细化支出管理,强化支出风险防控机制。1、明确各类支出业务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并对支出业务事项进行归口管理。2、支出事项应实行分类管理,应制定相应的制度,不同类别事项实行不同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3、预算管理员经常与部门管理员沟通,了解未来发展规划和有关采购项目等,预测资金需求量,防止供需脱节。4、申请支付必须有预算指标,无指标的申请不准进行申请。

  明确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及操作,规范自行采购管理。1、规范采购行为,尤其是自行组织采购部分,一方面强化采购事前申请审批,包括采购需求、采购招标文件的审核把关,却把采购需求与业务需求保持一致,另一方面,落实采购过程监督要求,除了明确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流程和参与部门外,还需要明确各参与人职责,监督方式等。2、对于供应商沿用情况,应强化供应商绩效管理,建立对供应商的考核机制,以此作为沿用的依据。3、根据采购公告类型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公告明确各方面的信息。4、专人负责采购业务档案,定期分类统计采购信息,内部通报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定期监督检查档案资料完整性。

  落实资产管理要求。1、定期对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定期核查盘点,做到账实相符。2、对各类资产实行跟踪管理,形成相关台帐和过程材料。

  (三)部门绩效情况。

  1、稳步推进医改工作。对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有效整合,将县级医疗机构医师纳入团队中,实现团队全覆盖;开通家庭医生电子化签约—巴蜀快医,家庭医生实现手机录入信息,极大提高家庭医生工作效率;1-3季度,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31个,签约常住人口115029人,签约率61.64%,其中重点人群签约率73.46%,贫困人口签约率87.73%。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均实行100%零差率销售。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全覆盖,强化政府“兜底”责任;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效果评价,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评价机制。

  2、坚持依法行政。卫生监督协管员共检查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及供水单位618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309余人次,监督覆盖率100%,查办案件22起,罚款16300元。在乡镇设立人口健康文化宣传栏,利用“农民夜校”、健康讲堂等形式召开宣传大会186次,发放宣传手册5500余份。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建立法治宣传栏25处。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

  3、强化医疗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全县累计报告法定传染病16种606例,死亡5例(艾滋病),报告发病率342.59/10万;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慢病管理,累计建立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17.89万余份、建档率达95.87%;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为60.93%和55.74%,其中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73.71%、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3.13%;积极组织实施妇幼健康民生工程,截止目前已完成婚检率70%,孕检率76.56%,娩率达99.92%;认真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10月已完成安环799例,取环486例,人流102例。指导2个省级卫生乡镇、10个省级卫生村、1个省级卫生单位、1个县级卫生单位创建工作。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控制在6.5天以内,县级医疗机构门诊诊疗量增幅不低于8%,住院诊疗量增幅不低于8%、床位使用率达到97%;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和住院诊疗量增幅均达到5%以上;组织开展应急演练5次,参加应急培训5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覆盖率100%,处置率100%。依法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置。

  4、开展生育秩序整治。制定《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细则》,明确2018-2020年政策外多孩率分别降低到10%、7%、5%以内的工作目标;整合资金17万元用于奖励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优秀乡镇。创新推进生育秩序整治工作,政策外多孩生育率持续下降,创新做法在全省民族地区卫生计生工作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全面落实“包村包户”和“一对一”联系制度,组织369名干部和技术人员进村入户讲解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等知识。目前,已联系帮扶育龄妇女17548名。在乡镇张贴20幅喷绘标语,利用劝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宣讲小分队宣传32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目前,共处理违法生育114件,无一例行政复议案件。

  5、强力提升民族卫生服务水平。县人民医院、县妇保计生中心继续巩固创等成果,全面开展百人技能大练兵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县人民医院发挥引领作用,分批对20个乡镇卫生院专技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乡镇卫生院设备使用率达95%以上。扎实抓好贫困人员的免费健康体检,对7类重点人群实施健康教育、健康管理。

  6、强化综合能力保障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卫计人才振兴工程,积极实施贫困地区定向专科人才引进项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项目和民族地区卫生人才招聘政策;县人民医院、县妇保计生中心均派出多人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部分乡镇卫生院派出业务人员到县人民医院和妇保计生中心进修学习。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15人分期分批到浙江省越城区学习锻炼。三医监管平台已建设,县级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数据已完成上传。确保20个乡镇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认真抓好三项整改“回头看”和“护根”行动等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评议等制度,全面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活动。举办了我县首届医师节庆祝大会,表彰优秀医务者10名。

  7、强化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对照脱贫攻坚验收标准,投入资金2625万元分别对建设乡卫生院进行整体迁建,对永红乡等6个卫生院业务用房进行扩建,预计在2019年6月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投入800万元为20个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为10个乡镇卫生院配置急救转运车;为67个脱贫村和非脱贫村卫生室配置基本医疗设备共投入资金131.789万元。

  8、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切实加强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印制发放健康扶贫宣传资料30000余份;借助农民夜校宣讲平台,在全县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截止目前,我县贫困人口门诊免收一般诊疗费36430人次,共计13.5264万元;县域内住院6692人次,个人支付占比2.46%,慢性病门诊治疗3097人次,个人支付占比2.95%,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治疗个人支付费用均控制在5%以内目标。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办法开展贫困患者卫生扶贫基金救助。截止10月31日,已救助10090人次,发放救助金累计467.3839万元。

  9、从严从实巡查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照,积极主动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反馈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对照整改方案,把握时间节点,明确整改重点,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把问题改彻底。目前,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我县部分乡镇医疗机构管理混乱、健康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我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对建设乡卫生院、永红乡卫生院、高卓营乡卫生院及相关责任人13人进行了问责,并对县卫计局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明显改善,健康扶贫政策进一步推进。

  10、有效推进对口帮扶工作。按照脱贫攻坚要求,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扎实做好各项脱贫攻坚工作。我局始终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全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不断创新帮扶机制。截止目前,我局先后共投入5万元帮扶于高峰村产业扶持项目,切实有效的解决了该村产业发展困难问题。同时全面落实驻村工作对选派,截止目前下派驻村工作队成员19名,其中队长2名,队员17名,共帮扶17个乡镇帮扶村。2017年、2018年石梁乡永宁村、高峰村顺利通过县级自查验收和市级抽查验收。

  11、统筹抓好其他工作。坚持排查、接访、稳控多项措施并行,无非法上访行为发生。强化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今年全县开展无偿献血955人,献血量30.9万毫升,发放补助金额12.46万元。严格执行血费报销规定,今年报销80余人次,金额达14万余元。每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局预决算编制报送及时、项目支出提前细化,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按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不存在超预算情况,支出基本合理。

  评价结论:良好。

  (二)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执行进度和项目预算资金的下达不完全吻合,导致财政应返还额度较大。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将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和项目支出进度实行动态管理,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好“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的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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