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草拟全县统计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统计政策、规划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乡镇和工业(产业)园区统计站,组织指导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协助管理各统计站统计人员。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乡镇、各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和统计信息服务。组织并实施全县性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以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监督管理由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管理,健全和完善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牵头构建全县统计信息化网络体系,组织制订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基础数据采集平台,积极推进统计信息采集“一套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牵头组织“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县境内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行风政风满意度调查、平安建设满意度调查等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统计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依法治统,强化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强化统计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加强对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统计监管,强化统计执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学习。加强统计法制宣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法制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氛围。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机制,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2.深化强基固本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是夯实乡镇统计基础。县统计局将加强对乡镇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巩固乡镇规范化建设成果,夯实乡镇统计基础工作。二是夯实企业统计基础。加强乡村统计管理,继续推进“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夯实乡镇,企业和部门统计基层基础;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努力基层统计队伍素质;进一步巩固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成果。
3.拓宽统计服务领域,提升统计优质服务水平
围绕新常态下全县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做好统计预警和研判分析,建立健全重要指标月度调研制度,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把经济形式、亮点、问题风险、政策建议说清楚,抓好季度和关键月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撰写注重定性与定量、宏观和微观分析相结合,横向和纵向有比较的专题调研文章,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决策依据,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紧紧围绕党政领导对统计产品的新需求,主动丰富完善统计产品内容,增加反映结构调整、绿色发展、经济环境改善等方面指标内容,积极打造文字、表格、图形、数据可视化相结合的统计产品体系,着力提高统计产品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积极整理各类统计数据,继续做好《统计月报》,编印《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系列统计产品,为社会各界提供更直观、更方便的统计资料。三是要做好重点任务统计监测。要紧跟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重点围绕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点统计监测任务开展跟踪监测,及时全面向县委、县政府提供统计监测信息服务。
4、抓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圆满完成。完成数据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做好数据汇总、分析和资料发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普查。
5.做好各项常规业务统计工作。一是组织实施好GDP核算、农业生产统计、工业能源统计、投资和建筑房地产统计、商贸服务业、劳动工资统计、科技统计等领域常规统计工作。扎实做好城乡住户收支、畜禽监测、妇女儿童“两纲”监测、文化产业等调查工作。切实抓好数据信息统计、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工作。同时,切实做好市统计局、市调查队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是严格数据报送流程,加强数据审核。一方面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完善统计数据采集监控办法,加强联网直报平台数据监管力度,重点核实增速快、协调差、波动大的数据,构建严密的数据质量事中、事后监控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审核评估办法》工作机制,依据指标间逻辑关系,综合运用相关部门和行业数据,采取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等方式,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增强数据匹配性、协调性和一致性。另一方面全面强化统计业务管理。坚决落实市统计局各专业考核评比办法和工作要求,抓实抓细业务工作,强化业务汇报。县统计局要主动对照市统计局、市调查队的工作要求,重视和研究统计业务,深入剖析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6.拓展社情民意调查领域,利用规范化的社情民意调查电话访问系统,对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测评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7.出真招,抓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认真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对困难户致贫原因、困难程度等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因人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帮扶。二是为民解忧,切实强化帮扶成效。结合高卓营乡大河坝村和雪口山乡拦马埂村的实际情况,统筹争取县级部门和乡镇扶贫项目和资金,进一步促进结对帮扶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继续开展大河坝村家庭文明新风尚活动,改善村容村貌;增强困难户的脱贫致富能力,逐步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确保联系贫困村实现“一低五有”、贫困户“一超六有”。
8、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奋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一是强化党建工作,提升党组统揽全局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会一课”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同时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统计干部理想信念。二是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统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三是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推动统计部门作风持续好转。四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县统计局要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间、班子与干部间、干部与干部间的团结,扎实抓好每一项工作,努力形成团结和谐、实干兴统的良好局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统计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县统计局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11名,其中参公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16名,其中:行政7名,事业9名,其中参公事业5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统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337.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20.55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年我局部门有3个项目经费未纳入财政公共预算。
其中:2019年收入预算33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9万元,占100%;2019年支出预算3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8万元,占60.9%;项目支出132.1万元,占39.1%。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统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统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统计抽样调查、统计执法、专项普查等工作任务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7.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6.45万元。主要是2019年财政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而2018年财政预算拨款由一般公共预算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两部分组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8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23.5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5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统计资料编印、网络专线运行以及年报会、优秀统计人员表彰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工业、投资、商贸、能源、GDP核算等专项统计以及基本单位名录库等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计执法、统计法制宣传等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乡镇信息调查、人口抽样调查、住户收支调查和贫困监测调查等统计抽样调查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统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统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217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统计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统计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统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统计局、调查队到我县指导、检查统计和普查工作,开展精准扶贫等工作所开支的用餐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19.4%。主要原因是严格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统计局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35.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2万元,其他资金政府采购1.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电脑、办公家具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县统计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37.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2.1万元,主要是统计资料编印及网络专线租金、专项统计业务、统计执法、城乡一体化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等8个项目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19年初,县统计局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将新增资产1.7万元,具体资产为电脑、文件柜,预算编制1.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