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委办主要负责县委日常文件的处理,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承担县委部分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校核工作,负责县委文件的印发和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的分发、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县党政网络的建设、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县委机关社会治安和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县委机关房产和其他固定资产等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不断提升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工作水平,保障县委机关高效运转,为全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办属行政单位,挂靠有县委农工办、县国家保密局、网管中心,内设股室有秘书股、信调股、政策法规股、行政股、目标办、督查室、机要股、法治综合股、舆情办理股。

  县委办行政单位编制数为28人(含县领导5人),实际在编行政人数为23人(含县领导5人);工勤编制数为5人,实有工勤人员5人。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马边党政网络管理中心共有参公事业单位编制5人,实有在职参公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委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778.4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35.29万元,主要是由于响应节能减排号召,削减三公经费支出,减少了项目支出等。

  其中:2019年收入预算778.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8.43万元,占100%;2019年支出预算77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06万元,占68%;项目支出249.37万元,占32%。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办和挂靠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委办和挂靠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委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8.4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4.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加重;三是上年度部分项目资金由政府基金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7.64万元,占83.2%;社会保障和离退休管理支出60.91万元,占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万元,占1.8%;住房保障支出55.8万元,占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77.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49.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临聘驾驶员保险、工资等相关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休费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6.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4.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5.8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9.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86.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委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委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委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办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1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到我县开展业务指导调研及检查考核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9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了车辆购置,2019年未预算,另外由于车辆较少,下乡租车时候较多。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其他车型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委办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249.3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委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计算机)采购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县委办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95.32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95.32万元,主要为保密工作经费项目、目标督查工作经费项目、依法治县工作经费项目等。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19年,县委办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新增资产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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