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马委发〔2014〕20号),重新组建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简称县农业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挂马边彝族自治县水务局牌子。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水利水保、水资源和河道管理、水产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工作,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负责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民收入情况;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等政策性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3.负责引导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指导粮经、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落实促进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畜禽屠宰管理;承担“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

  4.负责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工作,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新机具的引进、示范和推广,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民科技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负责渔政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7.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及有关方案、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依法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农业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兽药行政管理,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参与处置相关涉农应急突发事件。

  9.编制全县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初审、转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承担县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和水务应急管理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乡镇农村供水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编制实施全县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监测江河湖库水质、水量;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监测、综合防治和水利工程绿化工作。

  1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大力建基地。按照“区域、流域、全域”的布局思路,立足于深度贫困地区资源禀赋,遵循产业带动、龙头拉动、机制联动、政策推动、思想发动为原则,培育壮大“茶叶、竹笋、青梅”三大特色农业,做强“猕猴桃、优质畜禽、冷水鱼”三项名优产业,形成“上山青梅下山茶、二半山区冒笋芽,山地畜禽溪养鱼、连片插花种桃李”的现代农业产业区域布局,集中打造一批农业名优特产业基地,继续完成种养循环扶贫产业带建设项目。

  2.完成雪口山河流域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一期)。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土地整治、园区临山车行道路改造工程、园区绿道新建工程、通车桥梁(原桥改造)、旧桥改造景观桥梁、环卫设施工程、给排水设施工程、灌溉明渠工程、电力电信通讯工程等。

  3.大力搞加工。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布局,加快推进茶叶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大“马边绿茶”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延伸产业增值链条,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冷藏设施设备,初步实现农产品错季销售。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基地和园区景区化步伐,加快发展休闲农业,进一步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

  4.大力促改革。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农村长远发展的基层社会经济组织体系,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培育一批省级示范社、示范场,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多层次利益联结机制,让贫困户分享更多产业发展红利。

  5.抓好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芦稿溪水库前期工作,抓紧建设青龙水库,争取早日建成受益,为收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源保障。

  6.做好农村安全饮水。积极争取中央及省上、市上支持,提前谋划前期工作,开展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按照“安全饮水全覆盖”原则,采取“以大带小、以城带乡,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以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通过村造册,户建卡的模式,精准到户到人,全面稳定地解决贫困地区群众饮水问题,大力提高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农业局预算单位3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5个。

  县农业局总编制193名,其中:行政编制23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68名。在职人员总数189名,其中:行政21名,工勤2名,事业166名。离休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农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县农业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691.7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361.03万元,主要是由于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其中:2019年收入预算2691.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1.77万元,占100%;2019年支出预算26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1.18万元,占86.98%;项目支出350.59万元,占13.02%。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农业局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91.7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361.03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等原因形成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98万元,占11.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31万元,占3.13%;住房保障支出267.47万元,占9.94%;农林水支出2041.01万元,占75.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81.0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4.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67.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19.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4.6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9年预算数为6.4万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畜、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9年预算数为7.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实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0.3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46.3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9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督、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9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7.9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3.2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2019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1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农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1.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7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农业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农业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农业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农业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和其他区市县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减少维修费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其他车型4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农业局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268.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农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等。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县农业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50.5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50.58万元,主要是2019狂犬病防控经费、2019年县级重大动物防控经费、畜牧执法经费、农业执法监管、植物检疫工作经费、2018年渔政执法制服采购经费、2019年“6+X”项目及产业示范项目工作经费、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畜产品安全(瘦肉精检测卡费用)、第七届中国.四川国际茶业博览会工作经费(2018年)、第三届峨眉山采茶节工作经费(2018年)、电子出证经费(2018年)、科技万里行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马边第二届采茶节宣传部宣传费、农药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渔政执法工作经费、驻村工作队(含援雷波县)生活工作保障费、驻村农技干部生活工作保障经费、2019年水土保持工作经费、2019年防汛工作经费、2019年抗旱设备维护费、2019年农建办工作经费、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等。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19年,县农业局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新增资产0元,预算编制0万元,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是与上年持平。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畜、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主要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实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主要用于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主要用于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督、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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