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简介:研究、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指导全县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提出乡镇、县级部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管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及离退休的相关手续;配合做好县内垂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提出调整、任免意见和建议;承办县委管理干部职务、工资、待遇和离退休相关手续;承办县委管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负责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组织工作和乡镇党代会、人代会的指导。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外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及综合协调,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市管干部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规划;负责中央、省、市委党校及其他有关培训班的学员调训;负责组织中、青年干部以及党务干部进行培训;抓好干部教育的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研究、探索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和协调,牵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部署;协调、指导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制定、表彰奖励等工作。规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9年是全县脱贫摘帽的决胜之年,今年组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以“出实招、见实效”为导向,坚持把工作重心下沉到基层一线,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建强基层组织体系,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帮扶力量作用,为顺利实现全县脱贫摘帽、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组织部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2名,参公编制11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22名,其中:行政14名,工勤1名,参公5名,事业2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收支总预算676.6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4.77万元,主要是压缩预算,控制支出。
其中:2019年收入预算676.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61万元,占100%;2019年支出预算67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95万元,占49.65%;项目支出340.66万元,占50.35%。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6.6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6.23万元。主要是2019年没有其他资金拨款,部门预算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9万元,占83.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6万元,占5.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05万元,占1.48%;农林水支出30万元,占4.43%;住房保障支出35.71万元,占5.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55.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310.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宣传,党员教育培训,干部监督培训等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组织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帮扶办工作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5.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5.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7.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46.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8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到马边开展党建、驻村帮扶等调研指导工作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4.31万元,下降71.1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车辆购置。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35.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3.25万元,主要用于远程教育设备、部机关办公电脑、复印机、档案装订机等购置。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40.6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40.66元,主要是党建工作经费、驻村帮扶办工作经费、远程教育工作经费、春节慰问县级离退休老干部经费项目等。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19年,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预计新增资产25万元,具体资产单反相机、台式电脑、复印机、笔记本电脑、档案装订机、票据装订机等,预算编制25万元,较上年减少23.25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县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