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职能简介: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2.拟订全县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6.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的监管,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清产核资和财产评估,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11.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政策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县财政业务培训。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是合理编制年初预算,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科学编制收支预算,收入预算安排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勤俭节约,进一步激活存量、用好增量,从严从紧管理支出。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注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各类培训费、设备购置费、房屋购置和装修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优先保障改善民生,继续加大民生投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努力缓解地方财政压力。通过统筹整合地方财力、捐赠资金、债务核销等方式自行消化存量债务,腾挪出新增债券举债空间,积极向上级争取新增债券分配额度,落实我县脱贫攻坚、公益性在建项目等后续资金来源。完善向上争取资金目标考核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以中央纪委、省纪委和浙江越城区等上级对口部门定点帮扶为契机,大力争取上级资金,保障脱贫攻坚期间各项民生工程、重大工程建设,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强化国库执行监管,严格规范资金支付行为。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强化财政资金支付动态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及时修改完善监控预警机制和办法,促进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做好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细化管理和绩效管理,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对农村基础设施交通建设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工程项目等监督管理,适时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财政局预算单位1个,局机关内设8个股室,有4个下属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县财政局总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工勤编制5名,事业编制14名。在职人员总数50名,其中:行政38名,工勤2名,事业10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财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74.8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36.57万元,主要是由于投资评审业务经费项目预算减少。

  其中:2019年收入预算674.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4.84万元,占100%;2019年支出预算67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84万元,占88.44%;项目支出78万元,占11.55%。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4.8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43万元。主要一是工资正常调标,社会保障以及住房保障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45万元,占7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万元,占10.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4万元,占2.99%;住房保障支出76.94万元,占1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行政运行(01):2019年预算数为36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19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财政监察(06):2019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监察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7)信息化建设(07):2019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事业运行(50):2019年预算数为69.8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2019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的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9年预算数为67.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2019年预算数为3.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19年预算数为20.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9年预算数为76.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6.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财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财政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县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财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级调研指导工作和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县财政局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171.7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财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9万元,主要是上级审计机关审计财政工作经费;农村财务人员会计培训;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全县会计核算软件维护经费项目等。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未新增资产,预算编制0万元,较上年资产无增减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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