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丁镇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履行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的政府职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工作:通过帮扶单位、镇、村等多方争取项目资金,累计投入1735.6万元完成我镇新华村6.3公里通村公路加宽整治、新桥村2公里通村公路加宽硬化、后池村7.1公里通村加宽硬化、凤凰村4.1公里通组道路硬化、马脑村3.7公里通组道路硬化、后池村4.3公里通组公路硬化等道路建设。完成场镇二期亮化工程,切实解决群众夜间出行安全问题,实现“四街一区”全亮化;荣丁停车场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极大提高场镇车辆容量,道路交通拥堵大大降低;348国道场镇段完成非机动车道改造,为群众出行提供了安全保障;实施水网改造、电信宽带全覆盖工程,实现户户有安全饮水,家家看“策马扬边”。2018年我镇实施彝家新寨建设114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137户。其中在后池村建设一处包含31贫困户住房、一所1900平方的幼儿园和小学(投资684万元)、一栋公共服务中心(投资238万元)的小型彝汉聚居点;在荣丁镇新区建设包含100户住房(含75户贫困户)、菜市场、新华村公共服务中心等的新华村幸福美丽新村聚居点。扶持造林大户造林达到2万余亩,光荣村发展了660亩核桃基地;实施新华村优质茶苗基地400亩,辐射带动全镇低产茶园的改造升级,完成凤凰村、桐林村茶园改造700亩。全镇基本形成了林业、园艺、茶叶、养殖业(养猪)、甘蔗、樱桃、藤椒和各种经济类植物幼苗培植为主的特色经济结构,进一步拉长了全镇产业经济链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荣丁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荣丁镇人民政府总编制38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5名。在职人员总数36名,其中:行政21名,工勤1名,事业14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荣丁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荣丁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663.4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8.89万元,主要是由于2018年新建村级多功能活动场所预算增加较大。
其中:2019年收入预算663.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3.49万元,占100%;2019年支出预算66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71万元,占87.22%;项目支出84.78万元,占12.78%。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荣丁镇人民政府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荣丁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3.4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9.6万元。主要一是单位人员增加等原因形成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99万元,占63.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1万元,占8.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6万元,占2.32%;城乡社区支出14.84万元,占2.24%农林水支出104.72万元,占15.78%;住房保障支出51.65万元,占7.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18.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8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1.9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3.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4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2.4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荣丁镇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8.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荣丁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荣丁镇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荣丁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元。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荣丁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控制用餐及住宿标准,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脱贫攻坚调研指导工作和各级部门来我单位交流学习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45.45%。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率降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其他车型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及其他车辆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等费用。荣丁镇人民政府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合计118.0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荣丁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荣丁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4.7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84.78万元,主要是党建工作项目、天翼通通讯费项目、网格化工作经费项目、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费项目、农民夜校办公费项目。
(四)资产配置情况。
2019年,荣丁镇人民政府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当年新增资产1.05万元,具体资产为一台便携电脑、一台台式电脑,预算编制1万元,较上年增减加5.0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荣丁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