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马边彝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一)机构组成。马边彝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由全县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正科级机构,归类于群团部门,受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残联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残联主席团,主席团推举产生执行理事会,县残联执行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理事长由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二)机构职能。县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主要职责是:代表各类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协助政府、社会推进残疾人事业,并独立开展业务工作,为残疾人服务;对残疾人事业提出政策、立法、规划方面的建议,并在这方面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事业业务领域的归口管理和行业指导;负责残疾人事务的交流与合作。(三)人员概况。县残联编制5人,其中:领导职数2人(理事长、副理事长),在编在岗5人,单位自聘临时工作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总收入9061528.05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628648.11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8522.6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85272.00元,项目收入8432879.94元。项目收入中: 上级资金3084180.00元(含上年应返还额度1286330.00元),县级资金55348699.94元。⒈行政运行收入收入628648.11元,包括工资福利收入、商品和服务收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98522.60元,住房公积金收入85272.00元。⒉项目收入项目资金收入8432879.94元,其中: 上级资金3084380.00元(含上年应返还额度1286330.00元),县级资金5348499.94元。①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收入收入3074480.00元,其中:上级资金312200.00元,县级资金2762280.00元。⑴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补助收入393,680.00元,其中:省级资金80000.00元,县级资金313,680.00元。⑵残疾人就业培训资金收入40,000.00元,县级资金。⑶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直补资金收入297300.00元,县级资金。⑷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资金收入478,800.00元,县级资金。⑸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资金收入县级资金32500.00元。⑹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收入100000.00元,县级资金100000.00元。⑺观音岩村产业帮扶项目资金收入182200.00元,市级资金。 (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500000.00元。县级资金②残疾人康复收入收入521834.00元,其中:上级资金363124.00元,县级资金158700.00元。⑴贫困脑瘫儿童救助资金收入220000.00元,其中:省级资金110000.00元,县级资金110000.00元。⑵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资金收入48710.00元,县级资金。⑶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资金收入223124.00元,省级资金。⑷残疾人康复资金收入30000.00元,中央资金。③残疾人体育收入收入250000.00元,上级资金70,000.00元,县级180000.00元⑴全国第十届残运会和第六届特奥会运动员奖励经费收入70,000.00元,市级资金。⑵组团参加乐山市第二届残运会收入180000.00元,县级资金。④其他残疾人事业收入收入2475085.34元,其中:上级资金1079805.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965105.00元),县级资金1395280.34元。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收入102000.00元,其中:省级资金102000.00元。⑵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收入1308996.00元,其中:上级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857425.00元,县级资金131571.00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20000.00元。⑶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资金收入85000.00元,县级资金。⑷残疾人普查工作收入164670.00元,县级资金。⑸临时残疾人困难救助资金收入53,000.00元,县级资金。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收入10380.00元,上级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7680.00元)。 ⑺量服工作经费收入50000.00元。市级(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 ⑻残疾人事业工作经费收入249937.44元,县级资金。⑼“量服”手持终端信息费收入64,080.00元,县级资金。⑽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收入171,600.00元,县级资金。⑾残疾人艺术团巡演经费收入155422.00元,县级资金。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收入40000.00元,上级资金。⒀“量服”平台建设收入20,000.00元,上级资金。⑤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收入 收入1296135.00元,其中上级资金627500.00元,县级资金668635.00元。⑴残疾人慰问收入54835.00元,县级资金。⑵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88800.00元,其中:上级资金505600.00元,县级资金583200.00元。⑶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收入30600.00元,县级资金。⑷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燃油补贴6800.00元,上级资金。⑸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115100.00元,上级资金。(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总支出8004293.38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628648.11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522.6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5272.00元。项目支出7191850.67元。项目支出中,当年安排的上级资金支出740615.33元,应返还额度支出1286330.00元,当年安排的县级资金支出5164905.34元。⒈行政运行支出支出628648.11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522.60元,住房公积金支出85272.00元。⒉项目支出项目支出7191850.67元。项目支出中,当年安排的上级资金支出740615.33元,应返还额度支出1286330.00元,当年安排的县级资金支出5164905.34元。①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支出2905480.00元,其中:上级资金143200.00元,县级资金2762280.00元。⑴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补助支出313,680.00元,县级资金313,680.00元。⑵残疾人就业培训资金支出40,000.00元,县级资金。⑶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直补资金支出297300.00元,县级资金。⑷扶持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资金支出478,800.00元,县级资金。⑸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资金支出32500.00元,县级资金元。⑹帮扶观音岩资金支出143200.00元,市级资金。⑺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资金支出100,000.00元,县级资金。⑻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1500000.00元,县级资金。②残疾人康复支出支出355969.33元,其中:当年安排的上级资金支出68135.33元,应返还额度支出129124.00元,当年安排的县级资金支出158710.00元。⑴贫困脑瘫儿童救助资金支出178135.33元,其中:省级资金68135.33元,县级资金110000.00元。⑵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资金支出48710.00元,县级资金。⑶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资金支出99124.00元,应返还额度省级资金。⑷残疾人康复资金结转下年56,590元,中央资金。⑸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资金结转下年120,000.00元,中央专项彩票公金。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元,应返还额度中央资金。③残疾人体育支出支出250000.00元,其中:上级资金70,000.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70,000.00元),县级资金180000.00元⑴全国第十届残运会和第六届特奥会运动员奖励经费支出70,000.00元,市级资金。⑵组团参加乐山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支出180000.00元。 ④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支出2384065.34元,其中:上级资金988785.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965105.00元),县级资金1395280.34元。结转下年91020.00元。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支出50000.00元。⑵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308996.00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支出857425.00元。⑶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资金支出85000.00元,县级资金。⑷残疾人普查工作支出164670.00元,县级资金。⑸临时残疾人困难救助资金支出53,000.00元,县级资金。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支出102200.00元,上级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7680.00元)。⑺量服工作经费支出50000.00元。市级(财政应返还额度)资金。 ⑻残疾人事业工作经费支出249937.44元,县级资金。⑼“量服”手持终端信息费支出64,080.00元,县级资金。⑽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支出171,600.00元,县级资金。⑾残疾人艺术团巡演经费支出155422.00元,县级资金。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支出2240.00元,上级资金。⒀“量服”平台建设支出18900.00元,上级资金。⑤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 支出1174235.00元,其中上级资金505600.00元,县级资金668635.00元。结转下年121900.00元⑴残疾人慰问支出54835.00元,县级资金。⑵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1088800.00元,其中:上级资金505600.00元,县级资金583200.00元。⑶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助学支出30600.00元,县级资金。⑷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燃油补贴结转下年6800.00元,上级资金。⑸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结转下年115100.00元,上级资金。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一)预决算编制情况。按规定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和预算编制说明,填报绩效目标,按目标任务和省市补助资金分项目编制每个项目所需经费预算。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绩效目标调整、新增绩效目标和政策调整,对收入支出进行了调整,收入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按照年度执行情况,编制部门决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编制决算分析报告。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 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按要求,及时上报县财政局,并在网上进行了公开。(二)执行管理情况。⒈上级资金分配下达情况。省级补助大部分是提前下达或中途下达,但部分是年底下达。⒉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大部分项目达到时间要求、有些项目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性质必须下半年支付,如:脑瘫儿童康复救助,要在全体患儿在康复训练结束后,在年底将费用统一支付给康复机构;县残疾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必须随着项目进展情况支付资金。⒊“三公”经费情况。全年“三公”经费支出1.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74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5万元,少支出0.81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3.5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2.3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少支出1.25万元;2016年人均“三公”经费支出0.46万元,2017年人均“三公”经费支出0.34万元支出相比,与2016年相比少支出0.61万元。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本年度共接待11批次85人次。⒋结转及应返还额度情况。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项目资金105.72万元(省级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4.19万元;省级0-6岁贫困残疾儿童救助12.4万元;省级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5.2万元;省级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项目8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3.78万元;2017年省级量服平台建设项目资金0.11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贫困残疾人评定1.95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无障碍改造49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金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0.68万元;2017年残疾人民生工程市级配套对口帮扶下溪镇观音崖村资金3.9万元;2017年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11.51万元;2017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央补助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万)。(三)综合管理情况。⒈资产负债情况分析。年初资产数226.25万元,年末数264.42万元,负债年初数2.05万元,年末数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应付款;国有资产年初数77.10万元,年末数154.69万元,其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购置了2.15万元办公设备,二是增加了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中央空调和电梯75.44万元。我单位无长期投资。⒉政府采购情况。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和程序,报经财政批准同意,公开招标,专家评审,实施项目采购。⒊内控制度及绩效评价情况。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管理财务工作,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知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督导和审核工作,自觉接受财监、审计、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四)整体绩效。⒈部门履责情况。切实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办实事好事,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落实残疾人政策,实施残疾人扶助项目,开展“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和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为每个残疾人落实“一人一策”的帮扶措施。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17年,全县残疾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残联的正确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残疾人基础民生,着眼实现残疾人同步全面小康为目标,深化“量体裁衣”式服务帮助残疾人脱贫奔康,不断健全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提升了组织保障、资金保障、设施保障,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大力实施残疾人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完成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1307人,完成目标任务1140人的114%;扶持43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养鸡,完成目标任务252人的171%;为256名残疾人免费适配轮椅、拐杖等基本辅助器具,完成目标任务127人的201%;实施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13人,完成目标任务11人的118%;完成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3人,完成目标任务2人的150%;对146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完成目标任务1215人的120.7%;对33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完成目标任务24户的137%;教育资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44人,完成目标任务24人的183%。二是持续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持续深化、深入推进“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深化“入户调研机制”,精准掌握持证残疾人和疑似残疾人的基本情况,需求情况和服务状况,精准落实残疾人普惠政策、特惠政策和民生服务,并录入“量服”平台,录入情况真实、准确,实施精准监督,开展业务分析监督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资金使用追踪反馈,做到精准管理。全县入库残疾人总数8100人(持证残疾人5500人),入户调研率100%,精准度达98%。三是加强扶贫就业康复和社会保障工作,完成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8人,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0人;配合协助县民政做好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提高标准工作,临时困难救助残疾人21人,应发放扶贫补贴351人68万元(2018年1月发放);依法征收残保金260万元,完成市保证目标的130%;为542名不是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购买2018年医疗保险,按个人缴费一档给予全额补贴(180元/人);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300人。四是全面完成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改建工作,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将与相关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相关工作。五是开展残疾人普查工作,开展了全县残疾人普查工作,采取特事特办的方法,对未办证人员进行了集中评定办证、县残联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的交通费和村(社区)和乡镇出具证明、县残联直接评定办证等方法评残办证,新办证625本,助力脱贫攻坚。六是组团参加市第二届残运会,我县组团参加了乐山市第二届残疾人运动会,获得4金10银10铜,团体总分全市排名第五名。七是文化扶贫主题巡演活动圆满成功,9月4日晚上19:30, “励志自强 脱贫奔康”文化扶贫主题巡演活动在县城“三九”广场举行,四川省残疾人艺术团演出了10多个精彩节目,4000多人观看了演出。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王嘉骏致辞,省、市、县相关部门领导观看演出。八是完成县、乡镇残联换届工作,按照中残联要求,我县提前到2017年底完成换届工作。经县委批准,20个乡镇于2017年11月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完成换届工作;2017年12月25—26日召开县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完成换届工作。九是切实抓好其他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快残疾小康进程的实施方案》,举办残疾人工作者培训班2期,加强残联干部的教育管理,健全“三公开一公示”制度,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做好对口联系村脱贫攻坚工作帮扶工作。四、评价结论及建议(一)评价结论。2017年县残联部门绩效评价良好,得分100分。⒈预算编制评价得分10分。按照预算通知要求,按时报送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及时更新;部门预算编制准确;通过审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改造情况;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⒉预算执行评价得分20分。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按规定及时分配使用上级资金;执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调整为零;严格执行节能降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数未超预算数。⒊综合管理评价得分40分。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一致,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单位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变动变更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有专人负责管理系统;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及时更新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并与财政复核无误差;有专负责资产报表,及时上报资产报表,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资产变动情况有分析说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执行良好,本年度单位未出现廉政风险、未发生责任事故;按要求按时公开预算、决算(包括“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信息;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向财政局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报送报告和报表,本年度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⒋整体效益评价30分。切实改造部门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超额完成项目目标任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为残疾人服务,认真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95%以上。(二)存在问题。有些项目因其性质决定,执行进度达不到时间过半支出过半的要求,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改造需要一定时间,改造完成后经乡镇、县残联验收合格才支付资金,时间在11月底完成;残疾人扶贫补贴项目,一次发放一年的补贴,只能在12月上旬发放,因中途享受对象和发放金额有变动;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只能在所有患儿康复训练或手术结束后,才能计算出具体金额,由县残联11月支付给康复机构。(三)改进建议。建议财政部门根据项目性质决定预算执行进度。 县残联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