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县委政法委内设机构2个,挂靠机构3个。我委属于行政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独立核算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全县的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检查、指导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履行职责时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讨论、研究和协调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政策性强或有重大争议的疑难案件。
3.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指导、督促各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维护稳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检查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的形势和对策,制定全县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协调和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
5.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体制改革途径;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
6.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和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指导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政法部门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检查全县政法队伍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7.指导下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协助县委处理全县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
8.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县委政法委现有人员13人,行政编制10人( 其中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县委政法委收入合计481.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74.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1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县委政法委支出合计481.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6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9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17年县委政法委收、支预算总额为404.28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为481.34万元。按规定按时在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且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执行管理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得较好地成效。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23.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24.75万元,同比下降了5%。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为13.87万元,“三公”经费决算远远低于预算费用。
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由县财政局审核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17年本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项目资金的使用规范进行统一开支,对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等项目资金,更是严格坚持“属地救助、公正及时、综合施策、不重复救助”的原则,合理发放救助资金,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司法过程中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四)整体绩效。
2017年我委从控制项目成本入手,既注重节约,又保证项目资金的效益性、经济性、效率性,制定了《县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马边彝族自治县“大调解”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救助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等系列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操作程序,有效地规范了全委的财务工作。
综合全年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我委项目资金以预算申报并经财政部门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在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控制节约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了综治平安建设、维稳、见义勇为及司法救助等财政资金的工作效益、社会效益。一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全年无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二是行政效能: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三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社会治安满意度在全省排名上升100位。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7年,根据单位年初工作安排,围绕县委、县政府主题工作要求,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决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
(二)存在问题。
1.缺少专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都是兼职多项工作,造成财务管理人力不足,财务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
2.预算执行存在偏差。因部分工作是年中或年末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开展,未纳入年初预算,如“2017年雪亮工程建设经费”。
(三)改进建议。
1.合理科学编制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教育。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进行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