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设7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工作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制宣传教育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公证律师管理股、法制股(群众和信访工作办公室),此外,法律援助中心挂靠县司法局。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的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刑罚执行对象的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
(三)人员概况
总编制37名,其中:政法编制33人,行政工勤编制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限制3人。在职实有人数36名,其中:行政人员35名,工勤人员1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度财政预算收入共计575.81万元,其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9.95万元,其他收入15.8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财政资金支出57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9万元,项目支出138.9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2017年度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各项业务经费参照上两年支出和下年预计开展工作情况合理编制,详细编制了各项业务经费支出依据、金额、项目简价以及绩效目标。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年度预算,2017年度部门预算实际支出数为预算数的140%,增加原因是2017年新进10名工作人员。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7万元,预算数11万元,完成预算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9万元,预算数9万元,完成预算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预算数2万元,完成预算6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和县九项规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包括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中期评估、节能降耗及“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等。
(三)综合管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非税收入为公证收费,收费费用上缴财政专户,财政专户按照比例划拨我局。2017年政府采购计划具体实施与备案表一致。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对新增固定资产及时入帐,对2016年度资产清查中损毁资产开展了资产处置、残值回收和资产信息系统上报资产处置报废申请工作并审核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工作职能制定了2017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内部控制制度》。
按规定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度预决算。包括政府性债务管理、非税收入执收、政策采购实施计划、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管理、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财政监督情况等。
(四)整体绩效
我局以创建法治马边为抓手,狠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精准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面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包括部门职责履行结果、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内容,我局自评良好。
(二)存在问题
1、我局人员流动大,相对缺乏稳定。
2、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上存在差距。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人员的控制,避免人员的流失;同时加强对全局职工法律知识的的学习,特别是从事法律服务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以便更好的发挥工作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