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自治县第 届人大常委会第 次会议报告马边彝族自治县2018年债务限额和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18年债务限额方案(草案)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马边彝族自治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969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4208万元,专项债务15490万元。与上年相比,新增债务限额32036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
自治县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37029万元,加上此次拟新增债务32036元后,债务余额变动为169065万元,距省政府批准我县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09698万元尚有40633万元的空间,债务风险继续处于可控范围。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
以上2018年全县债务限额方案(草案),请予审查。
二、2018年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2018年我县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203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4万元;动用上年结余资金12万元。
以上调增收入共计33382万元。按此调整后,2018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由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的95457万元相应调整为12883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1.调减部分:截止10月底,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仅完成17227万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法〔2018〕16号)文件的规定,跨省交易增减挂钩指标收入由财政部根据自然资源部核定的节余指标按一般耕地每亩30万元分批次统筹拨付,无法实现与浙江省越城区协议约定的每亩72万元的预期收益,导致全年收入已无法完成。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的114740万元短收95417万元,同时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收入1万元。以上共计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95418万元。
2.调增部分:因预算执行中超收,调增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32万元、调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57万元、调增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万元、调增污水处理费收入62万元、调增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万元。共计调增政府性基金收入957万元。
品迭后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94461万元。按此调整后,2018年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的115349万元相应调整为20888万元。
以上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查。
附件: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2018年债务限额(草案)和2018年县级财政调整预算(草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