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县安监局2017年决算编制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7.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煤炭能源行业规划;负责煤炭管理工作;起草煤炭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8.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应用推广工作。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县安监局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为重点,以强化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继续扎实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了矿山、危化重点企业专家会诊工作。2017年全县未发生较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部门概况

  县安监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安监局本年收入合计613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7.56万元,占85.92%;其他收入863.37万元,占14.08%。

  2017年安监局本年支出合计641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50万元,占3.75%;项目支出6173.29万元,占96.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80.6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32.43万元,增长186.45%。原因是2017年有煤矿关闭,关闭奖补资金数额大导致增长幅度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0.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50.83万元,增长246.99%。原因是2017年有煤矿关闭,关闭奖补资金数额大导致增长幅度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0.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7.96万元,占5.37%;节能环保支出4791.61万元,占86.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4.96万元,占7.83%;住房保障支出25.9万元,占0.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2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6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91.61万元,完成预算100%,。

  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6.33万元,完成预算1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煤炭安全(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预算9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变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53万元,完成预算95.27%,决算数小于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有效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6万元,占5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37万元,占42.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6万元。主要用于矿山日常检查、专家会诊工作、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摘帽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99万元,下降38.51%。主要原因是单位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单位下乡次数相对去年有所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8.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0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工作接待、安全生产大检查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1.62万元,下降58.13%。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接待次数比2016年有所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4万元,比2016年减少2.2万元,下降9.63%。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控制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7万元。主要用于专家会诊服务采购,电脑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16.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未能预算到位,二是相关内控制度还需继续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单位预算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4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 18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3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3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总分 86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我县重点企业专家会诊服务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存在的问题:项目资金执行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保证预算资金按计划实施。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36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5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指煤矿关闭奖补资金。

  6.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对关闭煤矿的奖补资金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煤炭安全(项):指煤矿安全方面的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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