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自治县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的会务和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承办、督办。
2.承担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服务。
3.服务和保障人大常委会选举、人事任免。
4.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等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第八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紧扣“环境建设年”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到尽职不缺位、尽责不懈怠,召开常委会议8次,主任会议14次,听取和审议县政府相关工作报告9项、县法院工作报告1项,审议通过决议、决定13项,为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和依法治县进程作出了积极努力。
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代表建议督办,62件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结率100%,代表满意、基本满意率100%。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22名县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月”群众接访活动。扎实化解信访包案5件、维稳包案9件,确保了十九大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社会稳定。
认真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对乡镇人大主席和第九届初任县人大代表进行了集中培训,组织23名市、县人大代表参加省、市人大代表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邀请19名市、县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80人次参与“一府两院”工作测评,精心安排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06人次进行视察,提出视察建议意见9条。
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市、县、乡镇代表分别联系贫困户3户,共联系建卡贫困户3200户。三级人大代表主动作为,用自身实际行动引领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精准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完成了6个“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试点工作。
二、部门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属于行政单位1个(无下属单位)。设人大财经委1个、人大法制委1个,人大常委会内设办公室1个、工作委员会5个、市代表联络处1个、信访室1个。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制5名,车辆编制6辆。现实有行政人员31人,工勤人员5名,临聘人员3名,实有车辆3辆。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县人大办本年收入合计80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2.28万元,占94%;其他收入50.79万元,占6%。
2017年县人大办本年支出合计8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83万元,占82%;项目支出146.18万元,占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9.2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1.24万元,增长26.09%。因脱贫攻坚任务,交通补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6.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3.71万元,增长29.42%。 因脱贫攻坚任务,交通补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4.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9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72万元,占8%;住房保障支出60.6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5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事管理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45.4万元,完成预算110.09%,增长原因是按上级人大要求,增加6个代表之家建设。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7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2017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17年决算数为15.4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7年决算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大事务(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支出决算为6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2.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0.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65万元,完成预算9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低于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68万元,占6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97万元,占36.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68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议题调研、代表视察、扶贫工作、外出开会和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5.86万元,增长59.67%。主要原因是扶贫工作租用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3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8.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人大执行检查、民族工作调研2次支出0.37万元,接待市人大乡村旅游、扶贫工作、民族宗教扶贫、依法治县、茶叶产业、水土保持、内设机构设置、精准扶贫等工作调研12次支出5.9万元,接待峨边人大教育、民族立法工作调研2次支出1.29万元,接待雷波县人大工作调研1次支出0.82万,接待屏山县人大工作调研1次支出0.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4.93万元,增长122.03%。主要原因是上级人大工作调研和其他区县来本县工作学习调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人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67万元,比2016年增加35.69万元,增长35.4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人大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人大机关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46.1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3分,整体上发挥了绩效作用。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职工对绩效管理认识不够。二是绩效管理和相关部门工作尚未完全结合管理。三是部分项目实行绩效管理,数量、成效等指标难以衡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提高对绩效管理的重视度。二是完善相关绩效管理制度,与部门工作协调统一。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5 |
| 合理性(5分) | 4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4 |
| 目标管理(5分) | 5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1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 代表工作 | 8 |
| 人大会议 | 6 |
| 人大监督 | 6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代表工作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作用发挥不够。二是资金支付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发挥绩效作用。二是督促工作开展,加快支付进度。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4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 资金使用 | 4 | 4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4 |
| 完成时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5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35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8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8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10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9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 |
| 总分 | 91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指反映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指反映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指反映按照规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