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城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范本

  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我县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制定我县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环卫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城市主要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洒水冲洗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管理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运输、消纳等。

  4.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查、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摊点、商亭、邮亭的规划定点、审批管理。

  5.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6.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方面的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重大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8.负责受理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巡查监管,促进市容秩序规范有序。一是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一年来共取缔规范流动摊点乱摆摊设点470余起、商户越门占道经营410余起,暂扣各类违规占道物品212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6份,依法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119份;清理乱牵乱挂400余处、建筑垃圾乱堆乱放114处、沙石32吨;收缴违规摆放的立式灯箱招牌147个;劝导和教育商户播放商业喇叭、电子叫卖小喇叭900余次。劝导、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200余起;依法办理货运车辆入城证114件,督促整改抛洒滴漏现象30余起。二是严格按规定和流程审批户外广告设置,对不符合规定的广告申请,坚决不予审批;落实小广告清洗机2台和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对城区内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小广告进行清理、覆盖和整饰,共清理“牛皮癣”小广告63000余张。三是实施张坝店招店牌改造升级。按照统一、规范、美观原则,投入资金180余万元,聘请相关资质公司对县城区环城路廊桥路口至金府丽景小区沿线街道两侧299户店招店牌进行了改造升级,并安装彝文字,打造“山水彝乡,秀美马边”的宜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2.全力以赴,强抓环保工作。一是专项整治露天烧烤环境污染问题,有效进行露天烧烤污染整治,县城区25户烧烤商户均已改用清洁能源烤具,切实推动了我县环境突出问题解决。二是强化扬尘治理,强化货运车辆入城管理,严格审查,依法办理货运车辆“入城证”145份。三是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和督促整改货运车辆脏车入城、抛洒滴漏等现象100余起,检查建筑工地60余次,限期整改工地1处。三是扎实开展城区餐饮经营场所“煤改清洁能源”整治工作,销毁高污染炉具100余台,实现城区258户餐饮商户全部使用清洁能源。

  3.持常态化精细化作业,提升环卫管理水平。一是抓好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全天候、无假日的精细化保洁,促进清扫保洁质量的提高;落实9台电瓶垃圾收集车对城区部分主干道及繁华商业区道路两侧沿街门店经营户及群众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时上门巡回收集,做到了上门服务,减少中间环节,受到了广大市民一致好评;坚持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天对县城区主街道进行分段冲洗,城区扬尘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落实专人加强县城区公厕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做到了破有维修,脏有清扫,臭有消除。二是加强垃圾处理场和垃圾中转站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管理蚂蝗沟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各类制度健全,运转有序规范。同时,结合实际,加强县垃圾处理场监管力度,督促乐山新开元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每日对垃圾处理场进行灭蝇除臭,及时清除积水和渗沥液,同时对垃圾堆进行填埋覆盖,确保垃圾处理场整洁环保美观大方。三是实施公厕改造工程。投入资金42万余元,完成城管执法人员休息室及红岩子公厕改扩建工程,切实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执法队员工作条件。四是实施“飘香工程”。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环境建设年”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助推我县旅游发展,我局投入资金约9万元完成红岩子殡仪馆对面公厕和“和顺”宾馆对面公厕实施“飘香工程”(即采用智能飘香除臭机,净化空气和加香除臭建设)。

  4.牵头开展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全县民生大事项目,完成20个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二是在抓好县城主要街区、重点乡镇和省道103线及主要公路干线沿线“五乱”治理,加大小街小巷、边远乡镇和农村等薄弱环节和死角顽症的整治力度,有力推动了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纵深发展。

  5.持续推进“两违”专项治理。组织人员实行全时段全覆盖巡查,发现问题,组织住建、国土、农业、公安等部门严格执法程序,依法拆除查处出的违章建筑57处,拆除面积达2829平方米,有效遏制了“两违”增长势头。

  6.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先后分两批次组织29名执法人员参加为期15天的军事化培训,有效提高了城管执法队伍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制定了《执法队员效能考核实施办法》,建立日巡查、周督查、月考核机制,落实专人常态化对执法队员开展到岗履职、作风纪律、制度执行考核,明确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充分调动了执法队伍的积极性。

  7.强化宣传引领。投入经费4万元,聘请资质公司制作以“爱护环境卫生”为主题的宣传片,拟联系县教育部门将其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定期在全县各中小学播放,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养成文明卫习惯。

  二、部门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年收入合计2144.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9.51万元,占80.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5.12万元,占19.36%;。

  2017年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年支出合计225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84万元,占15.2%;项目支出1914.82万元,占8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98.8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2.27万元,增长24.4%。原因是增加8.23抗洪抢险等临时性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99.65万元,增长61.8%。增加原因为2017年增加归还2016年财政垫资借款等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4万元,占2.1%;城乡社区支出1754.01万元,占95.7%;住房保障支出38.86万元,占2.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3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62.29万元,完成预算24.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部分项目未开展。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1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89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 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1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8.86万元,完成预算96.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1万元,完成预算37.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实施公车改革以后公车使用较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7万元,占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占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7万元。主要用于到省、市汇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和到乡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派车制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6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乐山市环卫协会会员单位代表到马边召开年会,8239元;接待第三方督查人员到马边暗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790元;市城管局到马边督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355元;犍为城管局到马边考察城管体制改革等工作,2986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7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去年全市环卫协会年会在马边召开,此次次会议参会人数较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2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5万元,比2016年增加14.87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任务加重,工作量加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1个,涉及财政资金1914.8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7个,涉及财政资金1490.4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目标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不够。二是绩效评价结果未得到有效应用。三是部门履职成效有欠缺。四是部门绩效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制度、方法、机制创新不够,人才培养效果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进行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各方因素,科学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充分将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于项目管理,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管。三是加强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城乡规划等方面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单位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提升单位履职成效。四是着力改进工作防范,结合职能制定有效的制度机制,不断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方法。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8
市容秩序 6
环境卫生 6
城乡规划 6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县城管执法局2017年环卫工人工资及保险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生态效益体现不全面。二是可持续效益不明显。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二是加强项目资金涉及的人事管理,强化生态效益效果体现。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2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7
社会效益(可选项) 7
生态效益(可选项) 6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6
公平效率(可选项) 6
使用效率(可选项) 6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6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风景名胜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类)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管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的那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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