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卓营乡2017年度决算公开

  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履行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的政府职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脱贫攻坚

  高卓营乡属县委统战部、县总工会、县统计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教师进修、高卓营乡卫生院、高卓营乡中心校定点帮扶乡镇。2017年共有31个脱贫工程项目,涉及通村公路项目6个17.64公里,水利工程项目6个,修建公厕3个,新建垃圾池23个,2017年易地搬迁计划19户,87人,均为分散建设,19户已入住。现已完成大院子村公共服务附属设施、大河坝村通组路硬化5公里、高卓营村5、6组通村路加宽3.2公里、干溪村通组路硬化4.2公里、干溪村新建2公里,西泥沟村加宽硬化通村公路2.8公里,硬化泥石路1.6公里。建立5个党员扶贫项目示范工程,进一步推进党员带动扶贫工作。全乡5个村均有通村公路,安全饮水覆盖7518人。广播电视覆盖率100%,移动、联通网络覆盖率100%,农村电网实现全覆盖。建成村卫生室5所。

  (1)进一步推进精准资助政策,切实减轻贫困家庭就学负担;动员企业和社会力量,启动“优秀园丁基金”,发放10000元“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奖励金,激励优秀教师,为我乡阻断代际贫困添力,补上我乡教育事业短板。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受理91例。

  (3)乡计生办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卫生扶贫救助基金23000余元,建立贫困户住院分娩全免费,发放安环补贴全乡61人共18300元,发放婚检孕检及安环车费补贴2660元。

  (4)高卓营乡信用社为易地搬迁、彝家新寨项目户35户,共提供贷款950000元。

  (5)预计完成贫困人口脱贫245人,西泥沟村退出贫困村,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按时、按程序完成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2017年产业扶贫、彝家新寨、金融扶贫等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了2016年前扶贫项目收尾工作。按照《马边彝族自治县“挂图作战”项目考核办法》和《马边彝族自治县“挂图作战”项目考核细则》,每个扶贫项目均有台账,并上墙。

  2.生态环境

  加强笋山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大风顶自然保护区搞好“轮息采笋”工作,全乡境内笋山秩序井然,没有出现垄断笋山、欺行霸市、压级压价等现象。

  加强护林防火工作,组建了机构和队伍,制定了予案和严密的防控措施,采取多种形式深化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防火责任书签订到农户,全乡实现了连续38年无森林火灾。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利用“爱鸟周”、“宣传月”大张旗鼓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实现了全乡无乱捕滥猎、滥采乱挖国家一、二级野生动植物的一年。 积极配合县林业主管部门全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和防治工作,配合做好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3、社会稳定工作。

  (1)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成效明显。按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应调尽调”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全乡共受理各类纠纷26件,调解成功25件,1起调处中;接办信访件6件,办理答复信访案件6件。同时,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一方的稳定。

  (2)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稳步推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实行领导包案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四个一”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今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56件次,办案率达100%。

  (3)综治维稳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不断完善“防控网络”建设,狠抓“平安高卓营”建设的巩固提升工作,切实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综治维稳网络格局。开展3次禁种铲毒排查工作,辖区未发现种植毒品原植物情况。全力依法打击邪教活动,有力地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经常教育活动。对辖区内的“门徒会”等邪教组织随时掌握其动态。2017年,未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恶性事件。

  二、部门概况

  高卓营乡为一级预决算行政单位,下属三个办公室和两个事业中心,行政编制16名,机关后勤0名,领导职数8名,股级职数5名;事业编制11名,中心主任2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高卓营乡本年收入合计58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1.51万元,占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6.93万元,占8%。


  2017年高卓营乡本年支出合计55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62万元,占88%;项目支出66.89万元,占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1.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8.06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32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96万元,占66.87%;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1万元,占9.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4万元,占0.5%;医疗卫生支出1.56万元,占0.31%;住房保障支出38.97万元,占7.69%;农林水支出78.74万元,占15.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208.46万元,完成预算99.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途有在编人员借调到其他单位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8.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89.66万元,完成预算8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办公经费减少报销等。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2.3万元,完成预算7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减少报销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6.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只要原因是相关民族事务办公经费减少报销等。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7年决算数为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47万元,完成预算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途市县文体广新局指标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9.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68.91万元,完成预算90.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调整到下一年实施。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3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8.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6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维护费用暂未结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5万元。主要用于乡同事下村、进城办事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245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减少维修次数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高卓营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万元,比2016年减少5.38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秉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及人数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高卓营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高卓营乡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126.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安排的项目前期论证或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资金下达后项目单位才去进行论证或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造成资金迟迟无法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未进行前期论证的项目不列入预算安排。二是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的项目不列入预算安排。三是配套管理办法未出台的项目资金不列入预算安排。四是项目预算资金按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编列,不再按项目概算编列。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完成各项任务 10
满意度 1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存在的问题:各村实施项目速度较慢,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督促对各村项目实施进度及对村组干部的培养,加快资金支付进程。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39 4
社会效益(可选项) 5
生态效益(可选项) 5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10
公平效率(可选项) 5
使用效率(可选项)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9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民族事务相关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农业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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