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起草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规划。
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4、负责对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
5、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未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就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递交的申请,并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办理或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直接办理。
6、负责对政务服务网络进行管理维护,对全县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控。对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办理情况在网上实施统计、预警和监督,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信息。
7、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惠民帮扶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和惠民帮扶工作情况。
8、协调各惠民帮扶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帮扶合力,对惠民帮扶工作进行督察督办。
9、做好相关惠民帮扶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有计划有重点的实施困难群众应急救助,保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10、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转交有关机关查处。
11、指导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民及村(社区)代办点的建设和运行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实施政务服务“六项制度”。
1)做法。一是合理安排时间节点。4月5日,正式启动马边政务服务“六项制度” (《廉洁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明确实施对象和范围。 政务服务“六项制度”实施的对象和范围明确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工作人员。三是自觉签订承诺书。政务服务“六项制度”启动后,各入驻政务中心的窗口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自觉签订了“廉洁承诺书”、“政务服务承诺书”。
2)成效。自实施“六项制度”以来,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践行服务承诺和廉洁承诺,从未发生与办事群众发生争执的情形,也未出现因材料不齐而让办事群众往返跑的现象。首问责任人尽忠职守,耐心解答办事群众咨询,主动把办事群众带到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便企利民”意识明显增强, 服务态度明显友善,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效率大大提升。“六项制度”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3)向全县推广。2017年9月15日,县政府办公室以马府办函〔2017〕203号向全县推广。
2、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改革工作
1) 做法。一是结合实际,形成方案。根据马边实际情况,及时形成《马边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实施方案(试行)》,于7月21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全县贯彻实施。二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办事指南。7月底正式开展全面清理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包括子项)的相关工作。通过部门清理,政务服务中心初审,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会审等三个阶段,清理确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办事指南、示范文本。10月底由县政府办发出《关于印发马边彝族自治县“一窗受理”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马府办函〔2017〕229号),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61项,其中纳入“一窗受理”行政许可项目事项157项。
2)率先提前运行。我县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新模式于10月9日正式运行,比市上要求的年底试运行提早了近三个月。在全市11个区县率先实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新模式。
3)成效显著。实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新模式后,
现在的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行政审批大厅,窗口大幅减少,受理窗口由14个减到6个,窗口工作人员由28名缩减至现在的6名,剩余窗口工作人员入后台审批制证。办事群众只找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即可办成事,过去行政审批件由入驻部门窗口负责收件、审批、出件,“一窗受理”后,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接件、出件,只要申请材料齐全、依法合规,综合窗口即接件,转部门限时办结后,交由综合窗口通知办事群众在综合窗口取件,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全程跟踪、限时办结、一窗发证”。截止12月31日,“一窗受理”共受理行政审批1292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493件,承诺提速56.52%,行政审批实际办理提速到94.65%,按时办结率达100%,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为行政单位,为独立核算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79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08万元,占36.08%;其他收入505万元,占63.92%。
本单位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86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8万元,占38.22%;项目支出725.10万元,占61.78%。
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6.9万元,比上年增加9.83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办公场地租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56.04万元,比上年增加61.88万元,增长21.04%,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办公场地租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1.3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1.88万元,增长21.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79万元,占95.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万元,占2.54%;住房保障支出8.23万元,占2.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0301)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2017支出决算为118.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219.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7.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1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占4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9万元,占59.37%。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公务车改革从县政府办划拨入本单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日常出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及对口帮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务车改革从县政府办划拨入使用年限较长一般公务用车1辆,增加了燃修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9万元,具体内容主要是接待市政务中心赴我县开展督查、调研、送温暖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所开支的用餐费5次0.1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69万元,下降78.4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21万元,比2016年增加54.69万元,增长436.82%,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办公场地租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升级及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政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3个,涉及财政资金172.0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绩效目标仍需进一步细化;二是因临时工作任务,有总体预算增加及政府采购实施超出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现象存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年初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支付结算,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准确掌握单位各项目执行情况,在中期评估时及时进行合理调整;三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分析各经常性项目的支出规律,更加合理地安排预算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 明确性(5分) | 4.9 |
| 合理性(5分) | 5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4.9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1.8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1.9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1.9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2.8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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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9 |
| 人才培养(5分) | 4.8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大厅运行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支出经济科目细化不够,二是相关支出划分预计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支出经济科目,二是按上年支出水平尽量预估当年相关支出。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大厅运行费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2.7 |
| 资金使用 | 4 | 3.8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20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20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99.5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财政盘活资金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201030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