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强项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办理全县的公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实有人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监管教育工作;管理全县道路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组织协调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指导县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情报信息汇总研判,积极预防配合相关单位,依法及时果断处置各类群体(突发)性事件;打击刑事犯罪。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八类暴力犯罪案件破案率达到95%以上,现行命案破案率95%以上。加大对侵财犯罪案件打击力度,“两抢”案件破案率达到85%以上,“两盗”案件破案率达到60%以上;强化社会治安治理。维护全县治安大局平稳。严格公共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规范旅店、网吧、废旧收购业的管理;加大对中心城区、矿山、笋山等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面貌转变率达到90%以上。全面深化“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常住人口采集录入率达100%;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和城乡统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杜绝涉爆事故发生。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路检路查,强化隐患督促整改,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内,未发生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部门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内设13个内设机构,即指挥中心、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禁毒缉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督察大队。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1个,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309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3.96万元,占96.33%;其他收入113.8万元,占3.67%。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349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1.59万元,占56.44%;项目支出1521.49万元,占43.56%;。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20.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3.15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本年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支出减少。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8.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9.07万元,增长11.81%。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8.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0.03%;公共安全支出2963.79万元,占87.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87万元,占6.56%;住房保障支出210.62万元,占6.2%;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3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6.45万元,完成预算100%;治安管理(项)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预算100%;国内安全保卫(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出入境管理(项)支出决算为8.85万元,完成预算100%;禁毒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33.4万元,完成预算100%;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支出决算为154.16万元,完成预算100%;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支出决算为50.8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7.07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9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0.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9.3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9.3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9.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6.56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5辆、金额82.7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使用。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执法执勤用车23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13辆、载客汽车1辆。特种技术用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2.7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63.71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买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4万元,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7万元,比2016年减少57.96万元,下降17.4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安局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0个,涉及财政资金1521.4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5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平安城市监控运行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不存在的问题。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平安城市监控运行费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40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治安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特巡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国内安全保卫(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出入境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禁毒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费用;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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