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含下属)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四川省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下属)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贯彻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定全县卫生计生发展和改革计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市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全县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执行省、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全县药品、医用器械采购招投标活动。

  8.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省、市、县要求,负责有关卫生计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与卫生计生外事工作。

  15.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医疗服务监管工作。

  16.负责国家和省、市级领导、重要外宾来马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7.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民族地区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协调小组、县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县重大疾病防控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8.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稳步推进医改工作。2017年,全县家庭医生签约86832人,签约率50%,其中重点人群签约率达80%,贫困人口签约率100%,县级医疗机构门诊增幅达5%,住院诊疗量达3%以上、床位使用率达到92%,乡镇卫生院门诊和住院诊疗量增幅均达到3%以上,县外转诊率控制在10%左右。

  2.坚持依法行政。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6200余份,建立法治宣传栏26处。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率100%。

  3.强化医疗服务管理。目前,全县累计报告法定传染病11种578例,死亡3例(艾滋病);累计建立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17.81万余份、建档率达96.51%。

  4.开展生育秩序整治。制定《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细则》,明确2017-2020年政策外多孩率分别降低到15%、10%、7%、5%以内的工作目标;整合资金17万元用于奖励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优秀乡镇。

  5.强力提升民族卫生服务水平。县人民医院、县妇保计生中心以创等级医院为契机,全面开展百人技能大练兵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县人民医院发挥引领作用,分批对20个乡镇卫生院专技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强化综合能力保障建设。认真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定向专科人才引进项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项目和民族地区卫生人才招聘政策;县人民医院、县妇保计生中心、县疾控中心均派出多人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部分乡镇卫生院派出业务人员到县人民医院和妇保计生中心进修学习。

  7.强化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动工修建的三河口、沙腔、雪口山等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工程现已全面竣工,已经验收并投入使用。

  8.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切实加强健康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印制发放健康扶贫宣传资料30000余份;借助农民夜校宣讲平台,在全县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

  9.统筹抓好其他工作。坚持排查、接访、稳控多项措施并行,无非法上访行为发生。

  二、部门概况

  卫计系统下属二级单位3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卫计系统本年收入合计1185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24.09万元,占70.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2036.5万元,占17.17%;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97.96万元,占12.64%。

  2017年卫计系统本年支出合计1431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1.27万元,占47.08%;项目支出7577.49万元,占52.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卫计系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244.7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05.45万元,增加7.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计增加是因2017年基建项目、健康扶贫等业务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卫计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5.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6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66.58万元,增长48.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卫计系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05.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69万元,占0.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1.28万元,占6.50%;医疗卫生支出8093.91万元,占86.06%;住房保障支出417.43万元,占4.44%;农林水支出161.13万元,占1.71%;债务付息支出50万元,占0.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3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3.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6.60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7.94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支出决算为87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1727.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9.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42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8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360.29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91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189.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7.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4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6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27.01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城乡医疗救助★(项): 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47.4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 支出决算为161.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17.43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卫计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1.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9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7.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卫计系统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45万元(年初预算为38.36万元),完成预算71.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压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卫计系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03万元,占6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2万元,占37.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03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督查、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9.93万元,下降36.8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2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金口河卫计局交流组7547元, 市卫计局督查百名医师工作接待3830元,市卫计局督查信息统计与流动人口服务工作接待1510元,峨边卫计局交流组8708元,市卫计局督导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2883元,市卫计局调研卫生计生工作3206元,省市医改办对2016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评价6890元,市卫计局督导疾控中心新建项目592元,市卫计局到我县开展生育状况抽样调查督导接待822元,省卫计委开展民族地区卫生人才招聘项目评估400元,市卫计局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评估1683元,省市健康扶贫暗访组工作接待2622元,浙江越城区领导对口帮扶7598元,市卫计局生育秩序整治督查1220元,峨眉山对口支援接待1544元,支市卫计局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接待703元,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下派专家接待8839元,基本公共卫生市级考核2878元,峨眉山市执法大队援助马边870元;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年度考核2189元;夹江卫计执法大队学习交流卫计监督执法1200元;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开展公共场所检查1165元;井研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开展卫生监督协管调研及日常卫生监督学习900元;峨眉山市卫计执法大队对口支援马边960元;井研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学习交流730元;夹江卫计执法大队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学习交流800元;峨眉山市卫计执法大队对口支援马边11月14日及12月15日,合计1185元;井研卫计监督执法大队开展医疗卫生监督执法交流950元;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督查,540元。美沙酮门诊每月接待乐山市中区疾控中心送药老师12次6334元;接待峨眉山市疾控中心对口支援帮扶工作5463元;2017年“8.23”洪灾消毒后误餐2091元;乐山疾控中心老师来开展严重精神障碍筛查、诊断工作3031元;峨眉疾控中心老师来开展预防接种人员培训工作6454元;麻风病项目工作等支出34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93万元,下降27.3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活动人数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卫计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2万元,比2016年减少122.83万元,下降60.40%。原因是例行节约,控制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卫计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0.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8.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1.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洗胃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便携式B超机;腹腔镜;医用急救包;心电图机;马边县医院创建二甲及开展医院新业务,如电子胃肠镜检查的开展,新生儿黄疸检测等;电脑网卡等办公用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卫计系统共有车辆3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5个,涉及财政资金1381.1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改革创新不够,二是工作质量还有待提升,三是社会满意度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人才的培训和创新,二是强化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成效;提高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度。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村卫生室基药项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项目实施管理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职能设置,二是制定更合理的基本药物分配方案。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 指综合医院,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 指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乡镇卫生院,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监督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 指妇幼保健机构,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专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指计划生育服务,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社会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一般债券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2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4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4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_1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表)

  马边彝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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