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县接待办)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是:负责完善接待工作制度,规范接待礼仪,建立接待工作体系;负责接待上级和友邻地市州、区市县前来我县考察指导工作的县处级以上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大型活动及会议的有关参观、会务接待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客商的接待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收集接待信息,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积极宣传马边;接受上级接待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各区市县的接待联系和沟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部门概况

  县接待办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现有职工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5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接待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县接待办收入预算总额为378.2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0.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8.2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8.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9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1.26万元,办公经费支出9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接待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8.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接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接待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接待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接待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8.2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79万元。主要是因为部分经费由政府性基金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07万元,占92.65%;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万元,占3.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6万元,占0.8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0.17万元,占3.5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37.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接待业务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接待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县接待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90.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0.00万元。主要是用于脱贫攻坚交通租车费用。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接待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0.0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5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0.00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九项规定要求,勤俭节约、廉政办公。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相关部门到我县开展业务指导、检查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为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接待办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61.2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3.5万元,下降12.7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接待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3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电器、计算机、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县委办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接待办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0.0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0.00万元,主要为办事处工作经费项目、接待办业务工作经费项目、脱贫攻坚交通租车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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