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拟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地震应急预案;

  4、承担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配合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

  5、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以地震参数或烈度表达的抗震设防标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报道;

  8、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定和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

  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做好防震减灾法制、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6.2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6.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6.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6.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7万元,专项支出14万元。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防震减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防震减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2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31.99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和工资保险及业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7万元,占10.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6万元,占3.0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6.56万元,占76.46%;住房保障支出13.00万元,占10.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2.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支出和必要的机关运行出。

  4.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及台站改造支出。

  5. 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震情跟踪和群测群防及三网一员工作支出。

  6.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物资储备、演练等支出。

  7.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防震减灾信息管理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地震预警系统建设支出。

  8.国土海洋气象(类)地震事务(款)防震减灾基础管理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2.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或持平0.50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首先2017年按上级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1.10万元,其次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及县上有关有关公务接待细则本着节约原则严格经费管理。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马边检查调研和接待设备网维护工程技术人员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80万元,下降38.10%。主要原因是:首先2017年按上级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万元;其次是实行了公务用车改革节约了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下乡巡查台网运行、例行设备检测、各宏观观测点情况考察和其他震情监测事务及到村上扶贫;其次是到省市上级开会、学习和联系工作等;第三县域周边震情情况的研判和有震时救援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5.6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81万元,增长5.46%。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4万元,主要为台网运行维护管理及台站改造项目、群测群防项目、震情跟踪项目、地震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地震野外考察项目、地震预警系统建设项目、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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