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应用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工作: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重点行业“打非治违”行动。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完成攻坚克难示范工作。组建应急救援中队,推进县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改造升级安全生产信息平台。
二、部门概况
安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安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01.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31.2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09.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01.4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7.3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69万元,专项支出246.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9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安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1.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安全生产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安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9.4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9.21万元。主要是因为安全工作量增大,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3万元,占6.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1万元,占1.6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5.65万元,占85.51%;住房保障支出32.29万元,占6.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资源勘探信息(215类)安全生产监管(06款)行政运行(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89.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18年预算数为8.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8年预算数为32.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7.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18年预算数为5.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215类)安全生产监管(06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9项):2018年预算数为24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3.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7.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9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92万元。主要是因为有煤矿关闭奖补资金和专家会诊经费。
支出项目主要有2017年专家会诊服务费和白岩子煤矿关闭补偿款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8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8万元。
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重点县摘帽工作,上级安全检查增多。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减少一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等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安监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3.99万元,增长64.47%。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安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安监局共有车辆2辆。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马边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