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交通系统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拟订全县运输业和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区域客货综合运输中长期发展目标、投资规划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县交通行业投融资政策;制定全县交通建设投资计划、专项资金开支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综合统计、预测及信息引导工作。

  (三)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共交通旅客运输、物流和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统筹物流业中运输、装卸、仓储、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环节的衔接;负责公路、水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统合协调和全县国防战备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县城区内的客(货)运人力、机动三一管理;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和抢险物资、救灾物资、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运输。

  (四)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全县交通建设行业和产业项目,培育、管理交通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路政管理。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水上交通管制,监督管理水上港航设施的建设养护及规费稽征、船舶检验、船舶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工作;负责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码头、航道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水运市场规划、运力投放管理及申报办证工作。

  (六)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公路养护、农村公路建设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监督、指导全县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公路工程建设及养护安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督促法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组织协调全县交通行业重特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置,牵头负责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参与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编制交通行业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交通规费、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下拨、使用和监督工作;受委托监管交通国有资产;指导检查全县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审计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九)负责交通有关涉外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承担县交通战备、保护通信线路和大件运输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2018年交通工作要点:

  2018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交通“十三五”规划和“脱贫攻坚”工作,将涉及群众出行、全县经济发展、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建设项目作为重点工作推进。

  (一)继续做好交通项目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仁沐新高速公路马边段的建设工作和协助做好乐西高速马边段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的施工图,争取全面开工建设。二是完成G348线油石岩隧道新建工程、G348线沿线地灾治理工作。三是完成续建工程老建路、苏民路、波三路、苏袁路、两镇路。四是新开工建设下大路、下温路、东建路、东风林场至苏坝大桥、马新路大修工程。五是建设完成通村及撤并建制村公路改建工程70公里;六是新建铁码头、黄香岩索改桥,续建峰溪索改桥、南方索改桥。

  (二)稳步推进交通行业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加强工程的检测,交、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做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完成荣丁游乐桥养护站及荣丁游乐桥服务区建设;加强道路保畅保洁,组织实施好管养的253.762公里主干道公路的日常保养、小修与大中修工作;抓好公路应急保通抢通、水毁恢复与安全等各项工作。

  (三)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客、货运输企业管理,确保源头运输安全;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运输市场稳定;加强路域管理;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和超限治理;继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继续抓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建设,巩固综合整治成果;积极开展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加大对乡镇管船机构的业务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定完善《2018年防汛工作预案》和《2018年防汛道路“抢通保通”工作预案》,成立“应急抢险”突击队,确保主汛期交通安全。

  二、部门概况

  交通运输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道路运输管理所、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养路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交通运输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交通运输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6374.752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463.12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83.23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291.522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374.752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17992万元,行政运行(公路)支出859.86387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26.13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2.0690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85376万元,公路运输管理支出245.9万元,公路养护支出386万元,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15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路)支出13.6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466.4732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50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714.1363万元,农村基础建设支出1110.912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374.75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交通运输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交通运输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83.230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71.6011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调整和部分新增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799万元,占5.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5544万元,占1.66%;交通运输支出1807.3639万元,占86.76%;住房保障支出126.132万元,占6.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部门为例)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97.86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9.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公路运输管理、公路养护及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1799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2.069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48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6.1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83.2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0.08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3.6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4291.522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291.5224万元。主要是因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及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支出项目主要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高速公路项目、GPS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通运输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5.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11.29%。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5万元,下降10.92%。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4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日常维护。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交通运输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3.6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8.1966万元,增长63.8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交通运输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实验室用品及小型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交通运输部门共有车辆9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交通运输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301.022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301.0224万元,主要为交通公路建设项目、公路养护及建设项目等。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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