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下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3.加强对本镇事业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考核,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4.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民主法制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信访和群众工作,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乡村规划、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6.在本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和指导下,协助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辖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下溪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重要讲话精神,放大优势、破解劣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绣花式扶贫,精准对标补短,实现所有贫困村、贫困户全部摘帽脱贫。一是坚持夯实基础,着力发展特色农业;二是坚持脱贫攻坚,着力补齐全面小康短板;三是坚持平安建设,突出构建和谐下溪。

  二、部门概况

  下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下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下溪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下溪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下溪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692.6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3.82万元。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37.66万元,政府基金收入5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2.6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7.0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8.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49万元,项目支出69.28万元,专项支出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下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85.3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下溪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下溪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下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7.6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8.82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社保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45万元,占72.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1万元,占6.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2万元,占2.09%农林水支出68.20万元,占10.70%;住房保障支出52.28万元,占8.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29.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0.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三支一扶的工资、保险及绩效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镇党委的党建工作。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4.4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4.20万元,主要用于:村官工资及五险一金等。

  1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18年预算数为64.00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的办公运转及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2.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下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8.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9.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8.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下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5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政府基金预算支出。

  支出项目主要有2018年村(社区)级组织多功能活动场所建设等。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下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个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来人的接待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频次增加及燃油费的上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镇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及维护。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下溪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8.8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91万元,增长33.9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下溪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下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下溪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2.96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52.96万元,主要为金马村产业扶贫项目、党建工作项目、村(社区)组织活动多功能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本单位是指三支一扶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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