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中共马边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和市委统战部反映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我县各界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负责调查研究、检查落实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向县委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协调指导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及台属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领导县工商联党组并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乡(镇)党委和政府部门的统战工作。承办县委、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大力推进政党协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三是围绕“两个健康”,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四是持续开展马边统一战线“同心聚力·扶贫攻坚”工作。五是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强化统战基础建设,提高统战工作水平。

  二、部门概况

  县委统战部部门(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属独立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统战部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县委统战部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28.0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8.08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8.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7.6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85万元,专项支出22.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统战部部门(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县委统战部(无下属事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县委统战部(无下属事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委统战部部门(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0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91万元。主要是因为预算项目调整,2018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99万元,占78.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6万元,占9.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5万元,占3.00%;住房保障支出12.18万元,占9.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8.4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7.5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统战工作特费、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经费、迎春茶话会议及统战对象春节慰问费、民主党派工作经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1.1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1.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6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0.0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部门(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部门(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0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00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

  支出项目主要用于县委领导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经费。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部门(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9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1.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9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在公用经费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1.50万元。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市委或兄弟县委统战部和民主党派来县调研接待开支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车改革调配公车1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万元,用于小车加汽油、过路、洗车及修理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委统战部部门(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58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统战部部门(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和密码柜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统战部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统战部部门(单位)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7.5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7.50万元,主要为统战工作特费、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经费、迎春茶话会议及统战对象春节慰问费、民主党派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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