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政局部门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1、是稳步推进民生工程。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人均保障总体水平,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提升医疗救助水平,加强医疗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各项资金足额到位,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是扎实开展优抚安置工作。完成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实现上京到省零集访。按时足额兑现抚恤补助;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加强安置政策宣传力度,完成退役士兵培训;落实好伤残军人政策,完成全县伤残人民警察伤残证换证工作。
3、是做好救灾福利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准确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做好减灾、备灾工作,灾情发生后认真查灾核灾,及时准确报送灾情,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
4、是全面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工作,进一步督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执行情况,并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5、是做好行政事业及老龄工作。稳步推进撤乡建镇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认真实施《四川省社会组织行为失行惩戒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行为失行惩戒机制。组织开展老年人慰问。落实孤儿保障相关政策,完善孤儿信息系统。
二、部门概况
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主要包括:中心敬老院、社会救济中心福利院、高卓营中心敬老院、烟峰彝家新寨敬老院、荣丁镇中心敬老院、荍坝乡中心敬老院、烈士陵园、麻风病管理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470.7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34.8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89.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81.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70.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8.5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5万元,专项支出2380.3万元,基金支出691.5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89.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89.2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34.84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8.87万元,占7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1万元,占0.42%;城乡社区支出691.91万元,占24.81%;住房保障支出46.65万元,占1.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02)行政运行(01):2018年预算数为293.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18年预算数为329.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02)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4):2018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02)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5):2018年预算数为176.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8年预算数为44.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18年预算数为2.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0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4):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0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5):2018年预算数为66.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0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1):2018年预算数为20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10)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1):2018年预算数为87.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10)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4):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10)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5):2018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1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2):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1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2):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20)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1):2018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21)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2):2018年预算数为62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2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2):2018年预算数为10.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18年预算数为11.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208)财政事务(08)其他财政事务支出(99):2018年预算数为691.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20.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8年预算数为46.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8.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91.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691.91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支出项目主要有: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9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7.9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94万元。
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2.52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2017年开始迎接上级检查较多,接待费用也随之增加。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和同级工作交流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7.44万元,增长51.31%。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计下乡检查工作次数增加,用车费用也随之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4万元,用于两辆公务车的日常公务运行和维护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民政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54.69万元,增长57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民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民政局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民政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789.2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390.7万元,主要为老龄事务项目、退役士兵安置项目、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14.政府采购预算表
15.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6.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