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委宣传部是县委主管意识形态的综合职能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研究指导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负责全县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搞好意识形态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开展;完成县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二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筑牢全县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三是牢牢把握县委中心精神,着力抓好社会舆论引导。四是加强文化强县建设工作,为全县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宣传思想工作水平。

  二、部门概况

  人员编制数:行政编制10名,其中单位管理行政编制1名、机关工勤1 名。现实有在职人员8名,其中公务员7名,纪检监察干部1名。

  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是挂靠县委宣传部,属县委、县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9名。现实有人员9名,其中管理人员9名。

  县广播电视台是挂靠县委宣传部,属县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15名。现实有人员13名,其中管理人员13名。

  宣传部、外宣办合计实有在职人员30名,宣传部退休人员3名。公车2辆:大众SVW71810HJ小轿车,车牌号川LCL363;帕拉丁ZN6454WAG4越野车,车牌号川LAX613。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县委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511.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8.37万元(人员、机构变动等)。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4.4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2万元,政府性基金1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1.4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万元,专项支出110.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1.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县委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4.4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31.37万元。主要是因为县电视台人员及工作整体划归县委宣传部,新增了新媒体融合发展、县文联、县电视台等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94万元(行政运行298.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今日马边》微信运营和编务费、电视台制作播出及运行维护费、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社科知识普及经费、外宣工作经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县委中心组学习(资料)费、新闻网工作经费、新闻网建设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98.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9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此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此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1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此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6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3.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此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宣传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0.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县委宣传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用于新媒体融合发展运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交通保障专项、精准扶贫专项等。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宣传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9.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2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9.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2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3.9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增加。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中央、省、市级媒体记者来马边采访、县委中心组教授来马授课、市委宣传部领导赴马调研、省市文联开展文化惠民等活动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2.4万元,增长5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万元,用于部内出差、调研等,职工参加会议、培训、新闻采访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县委宣传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2.4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作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委宣传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4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采购相机、打印机、电脑等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县委宣传部共有车辆2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此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县委宣传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3.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83.5万元,主要为《今日马边》微信运营和编务费、电视台制作播出及运行维护费、精神文明建设经费、社科知识普及经费、外宣工作经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县委中心组学习(资料)费、新闻网工作经费、新闻网建设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经费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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