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丁镇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荣丁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

  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履行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的政府职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工作

  对标户脱贫“一超六有”、村退出“一低五有”,对年内拟退出村(新桥村、裕坪村)开展了逐项研判。强势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道13.85公里、组道14.35公里,争取并落实79万安全饮水项目,全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加快住房建设。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56户,彝家新寨132户,已全部完成主体工程,11月底前全部入住。扎实开展了精准比对。通过入户走访、信息查询等,扎实开展了“错评”、“漏评”、“未整户识别”、“自主移民”识别工作,确保全镇贫困对象不落下一户、一人。

  二、部门概括

  荣丁镇下属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包括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中心。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荣丁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荣丁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702.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39.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02.3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0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9万,农林水支出211.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1万元。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荣丁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2.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荣丁镇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荣丁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荣丁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荣丁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3.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35.4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15万元,占43.3%;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万元,占6.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4万元,占1.8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79万元,占11.25%;农林水支出211.68万元,占30.14%;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9.31万元,占7.0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11.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34.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荣丁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荣丁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7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9万元。主要是因为村级组织多功能活动场所建设。

  支出项目主要有:购买村级办公设备、标识标牌制作、土地征用费用等。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荣丁镇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7.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为0万元,增长(下降)0%。

  根据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计生工作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以来,公车使用率下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保险费、维修费、加油费、过路费等支出。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荣丁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8.9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4.43万元,增长5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荣丁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荣丁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荣丁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79.2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79.28万元,主要为党建工作项目、天翼通讯费项目、网格化工作经费项目、村级组织多功能场所建设(6个村)项目、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费(8个村1个社区)项目、垃圾中转站项目、脱贫攻坚宣传费项目。

  十、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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