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负责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旅游方面的职责。
1.文化方面:按照省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求,完成20个乡镇123个村(社区)文化阵地建设;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指标要求,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旅游兴业”发展战略,打造文旅品牌;继续举办“火把节”、“采茶节”、“彝族年节”、“彝歌会(小凉山分会)”等大型文旅活动;完成马边县明王寺第二期修缮工程,同时做好申报明王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乡镇完成文化队伍建设。
2.体育方面:积极组织全民健身活动;抓好业余培训,做好体育活动的日常开展和组织参加各类体育赛事;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要求,实施彝家新寨配套健身工程,实现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加强业务指导,支持老体协等各类协会开展活动。
3.广电事业方面:继续做好全县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结合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继续搞好“直播卫星户户通”、“广播村村响”建设工作。
4.新闻出版方面:继续做好农家书屋建设工作,完成农家书屋图书补充工作;完成村阅报栏建设工作;完成文化市场2017年报统计工作,完成出版物市场的年度检验;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完成“扫黄打非”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工作。
5.旅游方面:完成6个旅游扶贫村创建工作,发展民俗户85户,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创新举办“第二届小凉山采茶节”和“第三届小凉山火把节”,做大做优文旅特色品牌;积极谋划组织参加第五届旅博会,更好地推广我县丰富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加大旅游项目的融资力度,加快景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
二、部门概况
马边县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马边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马边彝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54.3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10.66万元,政府性基金143.73。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4.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5.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4万元,专项支出3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文体广新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0.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文体广新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文体广新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文体广新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0.6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3.65万元。主要是因为电视台划出以及纳入财政预算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9.04万元,占75.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41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8.32万元,占14.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用于:老年演唱队活动的支出。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执法工作的支出。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县级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老体协及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76.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款)电视(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电视安全播出及维护等的支出。
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款)电影(项):2018年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用于:电影公司放映人员生活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支出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8.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93.6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4.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体广新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2.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文体广新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43.7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3.73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无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
支出项目主要有贫困地区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改造装修工程和脚架及话筒线购买、全县文化站及农家(社区)书屋143个点增补图书采购、体育场地设施维护更新及红旗新区增添体育健身长廊、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项目、直播卫星电视户户通项目。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文体广新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3.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文化、体育、广电、旅游方面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用于公务车燃油费、路桥费、保险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文体广新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1万元,下降2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文体广新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文体广新局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文体广新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81.7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81.73万元,主要为马边老体协活动比赛经费项目、电视安全播出及维护经费、体育馆运行维护经费项目、文化执法工作经费等。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