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补充说明
关于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补充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安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公开有关情况作补充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
2016年安监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944.6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16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16.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8.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1070.6万元,主要原因关闭煤矿产生补偿款,造成支出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安监局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5.04万元。
三、公务用车保有量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6万元。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量资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类21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01):指煤矿关闭补偿款。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15)安全生产监管(款06)行政运行、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01、05、99):指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工作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2):指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