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县委群工局(县政府信访局)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二)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指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和县级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三)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指导、协调县级各部门和乡镇机关的信访工作。(四)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整改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重大信访问题和信访事件。(五)了解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和联络。(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6年,县委群工局共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各类信访件285件。其中,本地来信6件次,本地走访189批 452人次,上级转送来信17件、来访17批66人次,省长信箱1件,人民网留言13件,门户网38件,国投办4件,办理率100%。在本地走访189批452人次中,个体访168批284人次,集体访21批168人次,办理率100%。督查督办信访件85次,发放信访事项催办单134份,乡镇部门回复到期信访件和民情信息256件次。落实民情观察员22人,收集社情民意信息143条,转交办乡镇部门办理89件次,督查督办23次,回复68件次。县领导包案56件,化解18件,组织召开协调会64次,研判重点信访件60余件。
二、部门概况
县委群工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下属事业单位1个(县群众工作中心)。(一)主要职能。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委群工局本年收入合计16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4万元,占99.24%;其他收入1.22万元,占0.76%。
2016年县委群工局本年支出合计16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7万元,占69.65%;项目支出48.75万元,占30.35%。(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委群工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59.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18万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人员增加。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59.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加9.36万元,增长6.28%。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委群工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18万元,增长15.16%。(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委群工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7万元,占92.03%;住房保障支出12.7万元,占7.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14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委群工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委群工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4万元,增长%,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68万元,下降23.2%,下降的主要原因:到省、市劝访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6万元,下降48.86%,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活动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5万元,占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万元,占2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劝访、下乡督查、到市局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30人,共计支出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信访和群众工作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规定额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2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_4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1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群众工作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