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起草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规划。

  2、制定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4、负责对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

  5、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未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就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事项递交的申请,并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办理或根据有关部门的委托直接办理。

  6、负责对政务服务网络进行管理维护,对全县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控。对行政审批项目受理办理情况在网上实施统计、预警和监督,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信息。

  7、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惠民帮扶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和惠民帮扶工作情况。

  8、协调各惠民帮扶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帮扶合力,对惠民帮扶工作进行督察督办。

  9、做好相关惠民帮扶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有计划有重点的实施困难群众应急救助,保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10、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和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转交有关机关查处。

  11、指导全县乡镇便民服务中民及村(社区)代办点的建设和运行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统一印制办事指南。

  2、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3、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大厅工作。

  4、加强审批事项管理。

  5、启动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6、推动“三级联审”和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运行。

  7、加大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力度。

  8、进一步完善办事攻略。

  9、推进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10、切实加强大厅管理。

  11、强化行政效能监察。

  1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3、扎实做好联村帮扶工作。

  1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调研工作。

  15、强化大厅便民服务。

  16、全面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7、持续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18、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

  二、部门概况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本年收入合计34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07万元,占99.75%;其他收入0.87万元,占0.25%。

  2016年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4万元,占24.34%;项目支出223.96万元,占75.6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47.0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9.75万元,增长95.73%,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大楼竣工决算追加工程拨款;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94.1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37.48万元,增长87.7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大楼竣工决算追加工程拨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9.31万元,增长103.0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大楼竣工决算追加工程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5万元,占97.40%;住房保障支出7.66万元,占2.6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63.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6年决算数为222.99万元,完成预算73.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下年。

  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7.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4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预算48.9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严格按相关规定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41万元,增长4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1万元,增长42.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接待费和本年度接待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兄弟区县政务中心赴我县督导、考察调研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本部门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3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90人,共计支出1.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政务中心赴我县开展督查、调研、送温暖及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所开支的用餐费6次0.88万元,接待兄弟区县(沙湾、犍为、沐川、井研、峨边等)政务服务中心赴我县考察调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及行政效能建设的用餐费1次0.4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2万元,比2015年增加4.61万元,增长58.28%,主要原因为2016年新增公务员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服务器等相关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126.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财政盘活资金及银行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2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_4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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