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
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根据马府办编【2011】30号三定方案规定,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拟定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事业、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地震应急预案;4、承担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震情通报和地震灾害速报,配合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规划;5、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6、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以地震参数或烈度表达的抗震设防标准,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报道;8、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定和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2016年主要做好防震减灾法制、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努力完成了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1、加强震情监测、预报、跟踪研究力度,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2、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防震减灾意识。3、加强抗震设防管理,不断提升抗震设防能力。4、加强地震应急管理,为地震应急做好准备工作。
二、部门概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本年收入合计12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84万元,占87.21%;其他收入15.67万元,占12.79%。
2016年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本年支出合计12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4万元,占64.58%;项目支出43.03万元,占35.4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06.8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45万元,增长58.54%;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6.8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39.45万元,增长58.5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0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20万元,增长13.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84万元,占91.19%;;住房保障支出6.75万元,占8.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7.55万元,完成预算132.20%。主要原因是当年工资调增和人员增加。
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 (款)地震监测(项):2016年决算数为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 (款)地震预测预报(项):2016年决算数为2.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 (款)地震应急救援(项):2016年决算数为1.0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 (款)地震环境探察:2016年决算数为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 (款)地震减灾信息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2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 (款)地震减灾基础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 (款)地震事业机构(项):2016年决算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6.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85万元、津贴补贴23.52万元、奖金1.84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9万元、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6.75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
公用经费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0万元、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0.07万元、电费0.53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0.3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0.27万元、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万元万元、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0.01万元、福利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2.4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预算经费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60万元,增长19.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43万元,增长2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13.0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地震温泉观察台建设和仪器维护。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3万元,占6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7万元,占39.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外出会议、业务会商和县内监测站点观察维护及业务宣传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4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119人,共计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省市领导到县上调研,检测设备运行维护和新上观察台建设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万元,比2015年增加2.70万元,增长60.8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马边彝族自治县防震减灾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财政专户拨款收入。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 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指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察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察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9.科学技术(类)…(款)…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指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10. 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应急救援(项):指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包括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等方面的支出。
11. 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环境探察(项):指地球物理探察、地震活动构造探察、地震野外试验场、技术升级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12. 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防震减灾信息管理(项):指防震减灾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处理、发布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防震减灾基础管理(项):指防震减灾战略政策、法律法规、规划、标准计量、继续教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配备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14.国土海洋气候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事业机构(项):指地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2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_4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1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