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边彝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的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紧密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代表妇女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反映社情,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草案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指导基层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负责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县妇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联的业务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以脱贫攻坚为重点,围绕“创新投资年”主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发展彝绣产业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推动幸福家庭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县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加快推进幸福马边建设。

  二、部门概况

  县妇联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妇联本年收入合计10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7万元,占90.0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6万元,占0.16%。年初结转和结余9.86万元,占9.77%。

  2016年县妇联本年支出合计10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1万元,占64.93%;项目支出27.60万元,占27.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末结转和结余7.78万元,占7.71%。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0.7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5.82万元,下降5.46%,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03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妇女儿童、彝绣总体工作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妇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增加4.03万元,增长4.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07万元,占85.45%;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88万元,占6.8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8万元,占7.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58.47万元,完成预算89.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整,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均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7.60万元,完成预算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彝绣考察、培训、调研经费有所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6.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45万元、津贴补贴19.53万元、奖金2.74万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万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0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元、医疗费0元、奖励金0元、住房公积金6.88万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公用经费1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0元、咨询费0元、手续费0元、水费0元、电费0元、邮电费0元、取暖费0元、物业管理费0元、差旅费0.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维修(护)费0元、租赁费0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1.12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0元、委托业务费0元、工会经费0.22万元、福利费0.64万元、其他交通费3.9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34.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86.3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接待人数、批次比预算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64万元,增长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4万元,增长63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妇女儿童工作、彝绣工作接待次数和人数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6人,共计支出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妇女儿童工作接待、彝绣工作接待。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妇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9万元,比2015年增加3.29万元,增长42.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妇联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27.6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妇女儿童、彝族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县妇联无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县妇联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优秀公务员奖励。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县妇联无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妇女儿童专项工作、彝绣专项工作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县妇联无。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县妇联无。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2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_4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4_1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5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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