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决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7.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煤炭能源行业规划;负责煤炭管理工作;起草煤炭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8.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应用推广工作。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年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实现零增长,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好。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20个乡(镇)人民政府和4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及相应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月”、建设安全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共有20个乡镇和25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参与宣传,制作安全生产宣传展板16块,发放安全宣传手册1200余册、各类安全宣传资料40000余份,解答群众安全咨询3000余人次。全年共组织企业参培7次,共培训各类人员1034人。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全县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次,发现隐患120处,发整改指令10份,打非治违行动中立案查处8起,共处罚金11.5万元。四是严格依法依规推进煤矿关闭工作。我县2016年纳入化解过剩产能煤矿2家,化解过剩产能15万吨。
二、部门概况
安监局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安监局本年收入合计195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4.69万元,占99.38%;其他收入8.5万元,占0.44%。;上年结转收入3.5万元,占0.18%。
2016年安监局本年支出合计195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18万元,占10.49%;项目支出1402.71万元,占71.7%。年末结转和结余348.6万元,占17.8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安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44.6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9.2万元,增长264.14%,主要原因是关闭煤矿产生煤矿补偿款。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增加1070.6万元,增长199.26%,主要原因是关闭煤矿产生补偿款,造成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安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9.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93.48万元,增长2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安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9.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1167万元,占72.9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08.04万元,占25.51%;住房保障支出24.55万元,占1.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2016年决算数为1167万元,完成预算9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补偿款按合同支付。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6年决算数为408.04万元,完成预算85.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进度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16年决算数为24.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安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监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99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4.78万元,增长63.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8万元,增长3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9万元,增长98.7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我县被确定为国家级非煤矿山重点县,被检查次数增加,到矿山检查的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5万元,占47.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99万元,占52.4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15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15万元。主要用于矿山安全检查、外出开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9.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共467人次,累计支出19.9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安监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4万元,比2015年增加4万元,增长18.8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安监局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量资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节能环保支出(类21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01):指煤矿关闭补偿款。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15)安全生产监管(款06)行政运行、安全监管监察专项、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01、05、99):指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工作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指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2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_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3_4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