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加强对本乡各项工作的决策和领导,保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定在本辖区的贯彻执行。
2. 加强对同级人民政府、人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对群团、武装工作的领导。
3.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业务、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
4.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做好经常性的组织发展工作,搞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5.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建设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6.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聪明才智。
7.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认识制度,不得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教育党员、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坚决同各种违法乱纪、犯罪行为作斗争。
8. 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9. 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10. 加强对本乡事业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考核,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1. 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高卓营乡法制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信访和群众工作,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12. 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乡村规划、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化解保护工作,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13. 在本乡人大主席团得监督和指导下,协助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辖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住房、饮水安全,推进经济发展。二是促农增收,调整结构加快发展;三是严格按照省、市、县精准扶贫政策,对“五个一批”的数据严格按照“五个精准”作了进一步更新,对定点扶贫户进行了深入对接帮扶,做好产业规划,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扶贫户的项目实施。四是完善民生事业,实现跨越发展: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抓好社会保障工作,促进就业服务,细致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工作。五是严格按照换届纪律,完成新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六是注重安全生产、信访及防火防汛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高卓营乡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高卓营乡本年收入合计53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万元,占9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96万元,占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