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县安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县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7.承担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煤炭能源行业规划;负责煤炭管理工作;起草煤炭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承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8.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1.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应用推广工作。
1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安监局下属下属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安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18.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0.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48.5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0.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34.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安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安全生产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金属与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工作经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我县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所需服务经费等费用。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